2018江蘇省宿遷市選聘應屆高校畢業生教師崗公告【招1人】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快集聚各類人才,江蘇省宿遷市面向全國選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市選聘生”)到市直和縣(區)工作(正式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全市共安排“市選聘生”崗位105個、129人,其中市直事業單位崗位9個、9人,縣(區)事業單位崗位96個、120人(具體崗位和專業要求見附表)。
二、選聘對象
2018年“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應屆畢業本科生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含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海外留學歸國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我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崗位要求相符。
三、培養措施
1、“市選聘生”到崗后,第一年安排在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工作,第二年起,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安排到鄉鎮基層掛職鍛煉。
2、“市選聘生”表現、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可選拔進縣(區)直機關單位、鄉鎮(街道)領導班子。市直事業單位出現崗位空缺需補充人員的,優先從“市選聘生”中遴選。
3、“市選聘生”培訓納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訓規劃,統一安排部署。市委組織部每年舉辦培訓班,縣(區)有序開展專題培訓。市、縣兩級組織部門,每年至少各組織一次“市選聘生”座談會、頭腦風暴等交流活動。各地結合年度考核,對“市選聘生”進行專項考察、定期與“市選聘生”談心談話,全面了解成長情況。
4、“市選聘生”隊伍實行動態管理,對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出現問題或者考核考察中反映一般的,以及本人不愿意到鄉鎮基層掛職鍛煉的,不再納入“市選聘生”隊伍管理。
四、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選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專業認定以《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8版,見附件2)為準。其他相關政策規定,除本公告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3)受到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不滿3年的;
(4)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審批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5)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宿遷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6)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或者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現工作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五、選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選聘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編辦聯合組織,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資格復審和面試、組織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等均通過網絡進行。市直崗位報名受理、資格初審由選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縣區崗位由所在縣區人社局會同選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生在資格初審中遇到問題可與選聘單位所屬地相關部門聯系(具體聯系電話附后),網上報名技術問題可咨詢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8年4月2日9∶00-4月20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4月2日9∶00-4月20日17∶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選聘單位資格初審;
報名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網(www.sqrsks.com)。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等)均在宿遷市考試鑒定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2)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人員的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選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并記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
(4)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開考比例1:3)的崗位,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編辦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8年4月23日9∶00—16∶00。
(6)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影響選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