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昌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招111人】
6.資格審查及其他
(1)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嚴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
(3)根據有關規定,截止2018年7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 、“大學生村官” (簡稱“三項目”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三項目”人員中已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應填寫《宜昌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附件4),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筆試日前一天提交給宜昌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沿江大道43號,704室),本次筆試成績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加分。
(三)考試安排
1.筆試。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筆試時間科目安排:
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形式和內容
根據公開招聘行業特點,本次統一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類。詳見附件2。
(4)筆試查詢:本次市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筆試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筆試成績待國家統一閱卷完畢,由省人事考試院通過宜昌市人社局網上發布。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在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參加面試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一次認真復審,復審應提供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及崗位條件要求的資格證和其他有效證明相關材料原件。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市人社局網上公告。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市人社局網上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考官選派按相關規定執行。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通過發公告、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可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仍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則加試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市人社局網上公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