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蘇淮陰區教育系統招聘教師公告【招235人】
為適應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專業、年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及區委、區政府《關于印發淮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淮發〔2012〕22號)等文件規定,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3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18年淮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12日至2000年4月16日期間出生)。.
3.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含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境)外留學人員及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專業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4月16日16:00)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國(境)外及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4.報考人員在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或者更高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專業類別劃分按《2018年淮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被《目錄》收入的,須經區教育局根據崗位實際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并報淮陰區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認定,如認定該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在《目錄》中所列專業相近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5.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聘人員(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4月16日16:00)之前為淮安市戶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配偶或父母戶籍在淮陰區的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
6.報考中職教師崗位的(單位代碼:033,崗位代碼為:01-05),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者可先報名應聘,但須在聘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7.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且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五條的有關要求,其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一致。
8.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應聘人員須同時具備上述條件方可報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實行“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區教育局統一組織。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本次招聘的報名工作通過網絡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按要求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參加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區教育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指導下,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報名及照片上傳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harsks.com。
報名及照片上傳時間:2018年4月12日9:00-4月16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8年4月12日9:00-4月17日16:00;
繳費時間:2018年4月12日9:00-4月18日16:00。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電子證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后即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方視為報名。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4)報名結束后,實際繳費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8年4月19日9:00—12:00。
(5)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進行報名確認、上傳照片、繳納筆試費用等導致報名不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應聘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