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信豐縣招聘農村公辦幼兒園教師公告【招40人】
為加強我縣公辦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經縣政府研究,同意今年公開招聘農村公辦幼兒園教師4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 “公平公正,德才兼備,擇優錄取”的原則招聘教師。
二、招聘名額
招聘農村公辦幼兒園教師40名。
三、招聘條件
1.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幼教事業,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須贛州籍或配偶、父母其中一方系信豐籍。
3.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含符合2018年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
4.近五年內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刑事處罰、違反計劃生育條例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具備本次招聘資格。
四、招聘辦法
1.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
凡本學期在我縣公辦幼兒園(含鄉鎮附屬幼兒園)的臨聘人員(憑臨聘單位工資發放表加蓋公章認定)符合報名條件,每工作滿一個學期可享受在筆試成績中加1分的優惠,5分封頂。
2.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應達到3:1以上,報考人數未達到此比例要求時,將根據報考人數比例縮減招聘名額。
3.筆試。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筆試分值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學、心理學和其他專業知識兩科。
4.面試。面試分值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到低分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分數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方案另定。
5.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按招聘人數從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擬聘對象;末位總分相同者,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提出擬聘對象;面試成績再相同者,按筆試成績中的幼兒教育學、心理學成績高低提出擬聘對象。
6.擬聘名額如因資格審查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有傳染病或不適宜同幼兒接觸者不予錄取)、自動放棄等情況出現指標缺額,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
五、招聘程序
1.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二張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應教師資格證明)、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屬信豐籍配偶,需提供結婚證、配偶戶籍證明等原件復印件1份。
2.報名考生需繳筆試考務費100元;入闈面試人員另繳考務費50元。
3.體檢。組織擬聘人員參加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按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4.公示、聘用。
(1)經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在信豐教育在線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進行崗位設置和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轉正定級,聘用人員在信豐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含試用期)。
(2)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①偽造、涂改證件(證明)、隱瞞事實等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②2018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和相應等級教師資格證的;
③2018年7月30日前不能按時提供報到證和個人檔案的;
④未按時參加體檢或者體檢不合格者。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