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紅河州屬事業單位招聘17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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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資格復審遞補
若有考生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照崗位筆試或考核測試成績,在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遞補人員成績并列的,采取加試的方法,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七、擬錄用人員的確定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即進入體檢、考核(政審)程序,并進行公示。
(一)加試
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在紅河人才網上公示,原則上同一崗位筆試成績第一名進入體檢。若因筆試成績第一名并列超出招聘計劃數的進行加試,加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崗位招聘人數為2人的,如筆試成績第一名出現2人并列的,不進行加試,如出現3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需進行加試,如出現第二名并列,第一名不參加加試,并列第二名進行加試。按照崗位招聘人數以此類推。最后根據加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二)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項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考生填寫《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體檢表》并統一帶隊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三)考核(政審)
考核(政審)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共同負責,考核(政審)嚴格按《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
(四)體檢、政審遞補
考生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的,可從同崗位的考生中,按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遞補如出現成績并列的,參照上述第七條第一點的規定進行加試。
(五)公示
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的人員,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八、錄用及錄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內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單位報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二)報批材料:《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業單位招聘干部審批表》一式三份;《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一份;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證件復印件一份;《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崗位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類型的提交)。
(三)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并實行人事代理。
九、考生誠信管理
為加強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誠信管理,將對參加事業單位考試的考生建立誠信檔案,對具有以下行為并造成嚴重惡劣后果的,一經查實不得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1、提交虛假信息,弄虛作假的。
2、故意擾亂報名工作,浪費考試資源的。
3、違反考試紀律、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的。
4、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報考的。
十、紀律
為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個招聘過程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邀請州人大和政協機關參與監督。考生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的行為可直接向州人社局、州人大、州政協機關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原國家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十一、鄭重提示
(一)簡章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www.hhzrc.cn)。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二)紅河州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十二、 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十三、 本簡章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3—3731874、3732130
原標題:紅河州2014年州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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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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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