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肅省武威市事業單位招聘11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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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及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為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0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職業資格及技能條件。其中:
1.應聘人員同一畢業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范圍一致。
2.專業名稱參照全省公務員考錄專業目錄和教育部專業目錄綜合確定。
3.“限民生就業項目人員報”的崗位學歷及專業要求,按當年民生實事就業項目選拔考試時的要求確定。
(四)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4月16日至2000年4月16日之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8年4月1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3年4月16日后出生)。其中:
1.取得多個層次學歷的應聘人員,按照與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專業相符的年齡條件報名。
2.2017、2018屆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和民生實事就業項目人員報考時年齡不限。
(五)“限民生就業項目人員報”崗位的應聘人員,須為經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民生實事就業項目統一選拔到本縣區各鄉鎮事業單位(含鄉鎮衛生院,鄉鎮中小學、幼兒園,鄉鎮農技、畜牧、文化、社保等中心站所)服務滿五年(2012年及以前選拔)、各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納入事業編制管理且目前仍在崗的人員。其他招聘崗位戶籍不限。
(六)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七)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其中:
1.“5年基層教學經歷”,是指在縣區、鄉鎮擔任崗位要求的學科教師滿5年及以上。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所任教公辦出具的相關證明,并由鄉鎮教育工作站、縣區教育局蓋章確認。民辦的任教經歷視為基層教學經歷,資格復審時應提供民辦相關證明及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工資發放花名冊(蓋章)。
2.“3年以上會計從業經歷”,是指在各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從事會計或財務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工作經歷證明。
3.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時間自批準聘用或錄用之日算起。“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批準選拔錄用之日算起。其他組織或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工作協議、勞動合同等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計算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16日。
(八)參照《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九)應聘人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
2.近三年在各級人事考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3.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存在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