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江門新會區教育衛生系統招聘公告【招189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 139號)、 《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 (江人社發〔2010〕573 號)精神,現就新會區 2018 年教育衛生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職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新會區 2018 年教育衛生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職員崗位表》(附件 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指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含 2016、2017 年畢業并已辦理暫緩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以及 2019 年以后年度畢業的在校生 , 且須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即 2018 年 4 月 19 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的,報名時畢業未滿 1 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 1 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意:
1、年齡要求只針對社會人員,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 2018 年4 月 19 日(如“35 周歲以下”是指 1982 年 4 月 20 日以后出生的)。
2、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報考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招聘崗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有“全日制”要求的崗位是指報考人員應具有相應的普通高等全日制學歷。
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 2018 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設置了崗位專業條件,報考人員畢業證書所列專業應與崗位要求一致。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面試前資格審核時須提供畢業證書、經院校教務處蓋章的專業課程成績單、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報考人員學位種類、院系種類、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報名專業的依據。
招聘崗位在專業要求后以括號形式提出專業方向的,報考人員除須具備崗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外,修讀課程還須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方向。
3、專業技術資格(職稱)、執業資格及其他資格需在資格審核前取得并以相關證書或獲得資格批文為準,僅考試、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證書或批文的,不視為具備相應資格。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可以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普通話的成績為準,其中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須合格以上,普通話須二乙以上。
4、工作經歷以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起始時間計算,從事指定類型的工作經歷,還應以單位證明或工作協議等材料為依據。在軍隊工作的經歷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隊服務經歷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 2018 年 4 月 19 日。在校全日制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5、國有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或 2018 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面試前資格審核時須提供同意證明)。
6、報考人員不得應聘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親屬擔任負責人員的事業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 5 年的人員;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曾在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違約行為的人員;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 2018 年 4 月 19 日 9:00 至 4 月 23 日 16:0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系統 24 小時開通。報 考 人 員 登 錄 “ 江 門 市 新 會 區 政 府 信 息 網 ”(http://zwgk.xinhui.gov.cn/zcbm/xhqrlzyhshbzj/)進入報名頁面。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的指引進行網上
報名。具體流程如下:
報考人員登錄相關網站-->閱讀應聘相關文件-->注冊用戶-->閱讀網上報名協議-->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 30KB)-->學歷證書、身份證上傳(須上傳原件的掃描件,文件不得大于 80KB)-->選擇崗位報名-->系統自動確認報名-->打印報名登記表(須 A4 紙雙面打印,資格審核時須提交)及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的重要入場憑證,遺失不補)-->完成報名。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且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如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是可代替居民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法定居民身份證明憑證,居民戶口本、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學生證、居民身份證辦證回執、派出所開具證明以及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2、報考人員應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報名登記表。“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從高中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起始年月、地點、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欄不得漏填。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或為“試考”虛假報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浪費國家資源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報名系統自動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居民身份證號、專業進行校核,對身份證號、專業通過校核的,系統將自動確認報名。經系統確認報名的報考人員,須于5 月 2 日上午 9:00 至 5 月 5 日上午 10:00 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且不得對報名資料再作修改。
4、筆試前不安排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和招聘崗位要求,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崗位報考。如對所報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報名前向用人單位咨詢。因本人未認真閱讀公告或不清晰崗位報考要求,導致自身條件與招聘公告及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5、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要留 2 個手機聯系電話,若因填寫聯系電話有誤、報名后更改電話號碼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聯系到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為 2018 年 5 月 5 日(星期六)上午 9:30—11:00,筆試地點及須知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的要求,攜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依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