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西玉林市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招114人】
加分材料送審方式及時間:
繳費并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持以下材料到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辦理加分審核手續:從網上打印的《2018年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份、本人身份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材料和符合照顧加分的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憑選派機關證書;大中專畢業生“村官”憑有效的聘用協議書或縣級以上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少數民族憑身份證及戶口簿;隨軍家屬憑有效隨軍審批表)。逾期不送審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給予加分,責任自負。
為簡化少數民族考生遞交加分材料程序,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條件的考生,只需在送審加分材料期間將《2018年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及戶口簿或掃描(拍照)件寄送(傳真、電子郵件)到審核單位進行預審核即可,可不到現場遞交加分審核材料(待進入面試入圍人選時,再提交加分材料原件進行現場審核)。
考生送審加分材料時間: 2018年5月15日—5月18日上班時間。
(二)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可通過說課、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開展。
玉林市直的面試工作由玉林市教育局會同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組織實施,縣(市、區)的面試工作由縣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組織實施。
面試滿分為100分。
1.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面試組織實施機關根據崗位招聘計劃人數,按1:3的比例,按照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筆試總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科目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科目成績+照顧加分。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2.發布面試資格審核公告
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后,玉林市教育局統一在玉林人事人才網和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發布《2018年玉林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面試資格審核公告》,公布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招聘計劃調整情況、取消開考的崗位及面試資格審核時間、地點、材料等有關要求。
面試資格審核公告發布時間:2018年6月中旬
3.開展面試資格審核
報考玉林市直的由玉林市教育局負責面試資格審核;報考縣(市、區)的,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面試資格審核。
面試入圍人選需在面試資格審核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面試資格審核單位進行現場審核。未經面試資格審核或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人員不能確定為面試考生。外省籍考生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進行面試資格審核確有困難的,經資格審核單位同意,可在資格審核規定時間內拍照(掃描)相應的材料通過網絡傳送的方式進行資格初審,待到正式面試前3天再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審查單位進行現場復審,復審合格才能參加面試。
面試入圍人選參加面試資格現場審核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2018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面試資格審核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可提供就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代替〕、教師資格證、報名登記表、戶口簿(報考有戶籍限定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職在編人員或與用人單位簽訂有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報考人員須提供)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
在送審加分材料階段僅按規定進行過少數民族加分材料預審的考生,進入面試入圍人選時,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核現場遞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對少數民族加分條件進行審核確認。
考生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真實,凡提供的證件與材料不全或不真實的,面試組織實施機關有權取消考生的面試資格,考生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責任由考生自負。
面試資格審核階段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核或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相應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遞補面試人選,但遞補次數原則上不超過3批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核要求同上。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審核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應提交書面說明。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6月下旬。
4.發布面試公告
經面試資格審核確定面試考生后,由面試組織實施機關于面試前3個工作日在玉林人事人才網和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公告發布時間:2018年6月底。
5.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擬安排在7月上旬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以面試組織實施機關發布的面試公告為準。
6.面試要求
面試考生按抽簽順序出場面試,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按扣3分處理。
因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以及經批準不足1:3比例開考筆試等原因造成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須達到如下規定的面試合格分數,才有資格進入考察、體檢人選:
(1) 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5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2)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招聘單位計劃招聘的崗位人數,依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未參加面試的考生、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不足1:3且面試成績達不到相關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列為體檢、考察人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