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西興業縣從代課人員中招聘小學教師公告【招10人】
六、加分
按以下辦法進行加分: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予以照顧加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合計為考試總成績。照顧加分的具體項目及標準如下:
(一)教齡分:教齡按每滿一年進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計分。10年以下每年加1分,11—20年每年加1.2分,21—30年每年加1.5分,31年以上每年加2分。
(二)學歷分: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加2分,本科加4分,研究生加6分,每人只能以學歷加分。學歷加分以取得學歷證書為準。
(三)獎勵分:對各級部門授予的各種榮譽稱號的獎勵予以加分。
①縣教育行政部門二層機構加1分,縣教育行政部門加1.5分;②縣(處)級加3分;③市(廳)級加4分;④省(區)級加5分;⑤予加(6分)。
獎勵分累計不能超過10分,同一年度(以證書落款時間為準)獲得的同類獎勵只給級別高的榮譽加分。
(四)職稱分:獲得中小學教師系列中級(中一、小高)職稱加3分,獲得中小學教師系列高級(中高、小中高)職稱加5分。
(五)職務分:對按干部管理權限任命的中層以上任職滿一年的領導予以加分(按現任職務加分,過去擔任領導,現不擔任領導的不加分)。其中中層領導(含教學點、負責人、少先大隊輔導員)加1分,校級領導加3分,同時擔任兩個職務以上的,只計一個職務分;加分依據任命文件為準。
各類加分截止時間計至2018年4月12日。
加分由報考者在資格審核期間提交加分申請和加分證件(原件與復印件),由各鎮中心小學初審,縣教育局復審確定,逾期不送審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給予加分,責任自負。
七、考試
采用筆試方式,不進行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一)筆試時間和科目: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
上午 09:00-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二)考試地點:筆試考務工作由市招生考試院具體承辦,考點統一集中設在玉林城區。
(三)筆試成績查詢:應聘人員可于5月下旬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查詢。
(四)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科目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兩科目成績+照顧加分。
八、成績同分處理辦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照顧加分)相同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教齡長者優先;教齡相同的,學歷高者優先;教齡、學歷相同的,職稱高者優先;教齡、學歷、職稱相同的,職務分高者優先;以上均相同的,則提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確定。
九、體檢、考察
(一)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根據應聘人總成績(筆試成績?照顧加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
(二)體檢: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付。體檢標準原則上按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行。考生體檢不合格的,由縣教育局組織安排到同級或者上一級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應聘人員體檢復檢不合格的,可按同一崗位的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并按要求進行體檢。
(三)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同時必須進行報考資格復核。報考資格復核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含加分條件),再次確認其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小組應由 2 人以上組成,應查閱考察對象的檔案材料,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如實寫出考察材料并簽名。考察小組應在考察材料中對考察對象作出、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評價。對不合格的人員,在考察材料中要詳細說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評價的相關依據(或規定)。
考察結果為不合格的,招聘單位與主管部門要向考察對象反饋考察結果并聽取當事人的意見,當事人提出申辯意見的,要另行安排人員進行考察復核。
經考察復核不合格的,可按同一崗位的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并按要求進行考察。
(四)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經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核準后,在玉林人事人才網、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公示期間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的,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調查核實。公示結果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