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西桂林市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1408人)
4.筆試成績查詢
2018年5月31日起,應聘人員可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查詢筆試成績。具體時間見報名網站。
㈣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及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含免筆試的應聘人員)。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未通過資格審查或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下同)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由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材料(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材料可傳真)。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公布時間:2018年6月10日在桂林教育局網公告欄上公布。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面試資格具體復審時間、地點安排詳見公告。
實行嚴格資格復審制度。筆試結束后,桂林市教育局對進入市直屬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各縣區教育局對進入各縣區中小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的人員(含免筆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無誤后的人員才能進入面試。
面試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網上下載打印《2018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二份(貼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應聘人員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的所有相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報考人員,須主動向面試資格審查工作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報考人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材料的、隱瞞身份騙取應聘資格的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等,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應聘人員,需要提供相關證明,并必須在面試前提供獲得相應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原件才具備聘用資格)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相符。應聘人員的證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所必須的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㈤面試(6月30前)
1.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按規定時間地點要求參加面試。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市直屬教師面試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制定面試實施方案,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后組織實施;縣(區)中小學教師面試由各縣(區)教育局制定面試實施方案,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后組織實施。面試工作全程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面試時間:2018年6月30日前,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公告。免筆試的應聘人員和參加筆試按1:3比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共同參加面試。
面試公告在桂林教育局網、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各縣(區)教育局網站上發布。
發布面試公告時間:面試前3個工作日。
3.面試內容和方式: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可通過說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開展。具體面試方式按照《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中明確的方式進行。
4.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才能進入考核程序。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應聘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工作人員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考官按應聘人員面試序號給予評分。應聘人員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本人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的,按扣3分處理。
5.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考試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2×40%+(面試成績×60%)。免筆試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㈥考核(7月20日前)
1.考核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職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至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職位總成績并列第一的應聘人員,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核人選(屬于免筆試的應聘人員可通過加試方式確定考核人選,具體方式由各招聘主管部門自行確定并公告)。
2.應聘人員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3人以上的考核組負責考核。著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情況、工作實績、崗位匹配等。同時要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3.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考核結論必須針對考核內容,經規定的程序,依據事實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觀推測和認定作出的考核結論無效,招聘單位必須重新組織考核。
4.考核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㈦體檢(7月31日前)
1.經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按照1:1的比例進入體檢程序。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2.體檢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分別負責組織本轄區應聘人員的體檢工作。組織體檢時,要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體檢者,即被自然淘汰,在報考同一職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由桂林市教育局批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㈧公示、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桂林市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舉報有違反本《公告》規定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已辦理了聘用手續后又查實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人社部門核準后,解除聘用,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2.經公示無異議和異議無效的,由招聘單位填寫《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手續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上班,逾期不報到上班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3.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至6個月。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