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西桂林市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1408人)
㈨公布招聘結果(2018年8月上旬)
公示期滿后,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經過第一階段的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崗位的地市,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自主決定是否開展復征志愿和補充招聘。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可繼續開放“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各縣(區)自行發布復征志愿補充招聘信息,開展調劑補充招聘的報名工作。
㈩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
1.補充招聘條件。
⑴參加了2018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且取得筆試成績的應聘人員(含報考鄉鎮及以下教師崗位,專業對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的,免筆試的考生),可以參加補錄。
⑵已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不能再參加補充招聘,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當年聘用資格,并作誠信記錄備案。
⑶補充招聘時,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補充招聘崗位;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補充招聘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2.補充招聘時間節點。
⑴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時間:8月7日。
⑵復征補充招聘網上報名時間: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
⑶資格審查時間:8月13日前。(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允許改報)。
⑷面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環節的標準條件設置,根據補充公告完成。
3.其他事宜。如補充招聘結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師的崗位,可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情況向市教育局申請二次補充招聘,在市教育局、人社局批準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本級人社部門組織實施。
五、招聘工作紀律和監督
㈠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㈡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㈢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㈣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⒌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㈤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2009〕126號)等相關規定,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等處理。
應聘人員出現手機使用違紀情形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5年內不得報考處理;在評卷中被鑒定為雷同試卷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成績處理。
㈥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㈦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以桂林市教育局、人社局、編辦組成的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加強對本次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七、其他事項
㈠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具體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咨詢等事宜,請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電話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0773-2823517
象山區教育局0773-2150555
秀峰區教育局0773-2835332
七星區教育局0773-2183615
疊彩區教育局0773-8983969
雁山區教育局0773-3552881
臨桂區教育局0773-5582025,5592532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