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遼寧臺安縣第二次事業單位招聘22人公告【招22人】
為了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事業單位用人公開招聘制度,根據《關于印發〈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鞍人社發〔2014〕19號)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臺安縣2014年第二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信息表》。
二、報考的資格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招聘職位要求臺安戶籍的,應于2014年8月10日(含)前取得臺安戶籍;工作經驗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31日。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9月9日至9月12日;
2、報名地點: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招聘考試報名處。
(二)報名信息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信息將通過《臺安縣報》、臺安縣電視臺、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www.tarsrc.gov.cn)等媒體同步發布。
(三)報名方法及要求
1、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技能證書、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版藍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名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不得無故缺考,如出現因無故缺考影響筆試、面試招聘比例的,將追究相關責任);考務費50元。
2、報考人員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考,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應該一致。
3、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或撤銷招聘計劃。撤銷崗位的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不符合條件或不愿意改報的,退還考務費。
4、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應聘者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聘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應聘資格。
5、考生自報名至錄用(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公示、考核)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
1、統一網上審查考生學歷、專業或技能證書;
2、審核考生其他資格條件;
3、確認考生報考崗位和專業;
4、核準發放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