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遼寧臺安縣第二次事業單位招聘22人公告【招22人】
(二)筆試
1、 筆試內容:職業能力測驗,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兩小時。筆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閱卷結束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技能測試
1、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考生參加面試
(1)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聘用。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2)面試人選:依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參加面試。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確定。
2、工勤崗位考生參加技能測試
(1)技能測試內容:根據考生報考的崗位確定考生技能測試內容,滿分100分;技能測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測試結束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2)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準考證)。
報考工勤崗位的考生不參加筆試。
(四)成績查詢
1、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入圍人員筆試、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
2、個人成績查詢電話:0412-4890303。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或技能測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經體檢和考核不合格的,按到低分依次遞補。
1、體檢。體檢內容和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進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因體檢不合格或應聘者自愿棄權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需遞補的,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確定遞補體檢人員應在一周內完成,遞補僅限一次。
2、考核。考核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重點對應聘者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需遞補的,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確定遞補考核人員應在一周內完成,遞補僅限一次。
(六)公示
經體檢考核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www.tarsrc.gov.cn)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且沒有其它影響錄用情況出現,確定最終錄取人員名單,報縣政府批準后,經確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須在15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有關要求
1、嚴肅招聘紀律。招聘工作實行政策公開、崗位公開、條件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五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在招聘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的;(5)招聘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或工作失誤,影響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對有上述行為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建立誠信記錄制度。對于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其違紀情況載入本人誠信記錄,并在三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招聘;對違反規定已被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縣人社局紀委舉報電話:0412—4939603
原標題:臺安縣2014年第二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4年9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