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普寧市事業單位招聘21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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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的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今年將聯合組織我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屬下部分事業單位、市直其他部分事業單位共219名(具體招聘單位及人數詳見招聘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普通高、中等院校全日制統招畢業生;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畢業以上人員。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4、適應招聘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戶籍不限。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原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解聘、取消聘用資格、被辭退或自動離職處理未滿5年的,均不得報名。
三、加分規定
(一)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2007]141號)規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報名第一日3年以內的,筆試成績加10分。
(二)根據《揭陽市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工作意見》(揭市組通[2009]31號)規定,在村任職滿2周年之后,截至本次招聘報名第一日3年以內的,筆試成績加10分。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地點:普寧華僑醫院門診樓五樓會議廳。
(二)報名時間:2014年9月15日至16日。
(三)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條件及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學歷證(屬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統招畢業生的應同時持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暫緩就業協議書)和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3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國有企業單位的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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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