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424人】(省直第三期)
三、準考證
準考證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印制、發放,領取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過其網站通知,網址見《崗位列表》。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提前在本單位網站發布公告,明確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考生應關注招聘單位網站,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在職應聘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應聘人員相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按規定取消該報考人員考試資格,不退還報名費。
五、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其中管理崗位將減少招聘計劃至達到開考比例,減少后仍達不到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該崗位考生報名資格隨之取消,不再進行補報和改報),并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公布相關信息,應聘人員繳納的考務費全額退還至應聘人員繳費卡賬戶;專業技術崗位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劃定最低控制線,在筆試前書面通知應聘者,并報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備案。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專業技術崗位考試范圍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管理崗位考試范圍考生可撥打招聘單位聯系電話咨詢。筆試時間見《崗位列表》,筆試地點及筆試時應攜帶的證件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過其網站公布。
六、面試
是否面試由招聘單位決定,決定面試的,實行百分制。面試人選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3∶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3:1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劃定最低控制線,在面試前書面通知應聘者,并報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備案。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過其網站通知。
七、體檢
體檢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人社部發〔2013〕58號)文件執行,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指定的醫院進行。復檢一般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如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