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貴州黔南州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40人】
五、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實行分類考試。考試類別根據招聘崗位工作實際情況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個類別。其中醫療衛生類(E類)又下設中醫臨床崗位、西醫臨床崗位、藥劑崗位、護理崗位、醫學技術崗位、公共衛生管理崗位6個小類。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不同類別分別命制《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試題,筆試考生根據所報職位對應的“考試類別”使用相對應的題本和答題卡。
筆試時間為2018年5月26日。具體安排如下:
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50 分)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150 分)
兩科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綜合應用能力(E類)》的試題本為合訂本,請參加醫療衛生類(E類)考試的考生認真閱讀試題本的相關說明,根據報考崗位選做相應部分)。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完成筆試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州招聘領導小組確定“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進入下一環節的筆試成績與少數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績),并在“黔南人力資源社會網”進行公示。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環節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書(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4、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應加蓋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5、中共黨員需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證明;
6、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業(職業、上崗)資格或特殊專業方向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職稱、執業(職業、上崗)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考務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各招聘單位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及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環節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按規定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必須書面簽署黔南州事業單位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進入體檢及以后環節,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棄資格的,5年內不得參加黔南州范圍內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調整情況由州招聘領導小組向社會公示。
七、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專業技術崗位原則上采取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或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州招聘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及其他事宜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方式如下:
總成績=筆試環節成績÷3×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筆試環節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
八、體檢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必須在州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經州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5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同意后由考務機構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空缺職位可按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一次。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標準、程序和方法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州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1、截止2018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
2、符合本簡章第三條“(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任何一項的。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考務機構在招聘信息發布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二)聘用審批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
被聘用人員應按用人單位要求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1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棄聘用所空缺的職位,不予遞補。須安排駐村幫助工作的,由黨委組織部門按照有關要求安排新聘人員駐村幫助工作。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三、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十四、在招聘過程中,請考生密切關注在黔南人力資源社會網(http://qn.gzrst.gov.cn)上公布的相關招聘信息,考生未閱讀或誤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因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考務機構聯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五、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黔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六、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黔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854-8224308(州人力資源社會局考試錄用科)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854-8234166(州人力資源社會局考試指導中心)
監督電話:
0854-8234000(州監察局派駐州人力資源社會局監察室)
原標題:黔南州2018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州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點擊下載>>>
2、2018年黔南州招聘州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暨加分表
黔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4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