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贛州市贛縣區中小學教師招聘補充公告
經研究,對贛州市贛縣區2018年中小學教師招聘“贛縣籍”認定問題明確如下。
以下情形可認定為具有贛縣戶籍:
1.截至報考結束(4月23日),系贛縣區戶籍或取得贛縣區戶籍的;
2.中考、高考前系贛縣戶籍的;
3.父(母)或配偶為贛縣區戶籍,且在被我區錄用后愿遷入贛縣區戶籍的(資格審查時須出具“如被錄用,將把戶口遷入贛縣區”的書)。
原標題:贛州市贛縣區2018年中小學教師招聘有關事項的補充公告
贛縣區2018年中小學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2018年4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