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寧夏事業單位公告【招2559人】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與內容。基于事業單位不同崗位對人才的能力素質有不同要求,事業單位筆試科目分為五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醫療衛生類(E類)又劃分為中醫臨床、西醫臨床(含口腔、醫學檢驗、康復)、藥劑、護理、醫學技術(含醫學影像)、公共衛生管理(含衛生檢驗)六個小類。
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醫療衛生類(E類)筆試科目均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分值各150分,總分值300分;中小學教師類(D類)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基礎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分值為300分。
(二)筆試時間地點。
1.報考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醫療衛生類(E類)筆試時間為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上午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2.報考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特崗教師招聘筆試時間為2018年6月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教育綜合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2018年事業單位招聘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師和“特崗教師”招聘筆試統一進行(使用同一試卷、在同一時間筆試)。
3.具體考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籍證明等不作為有效證件)參加考試。
(三)報考免筆試崗位的應聘者,一般通過資格復審后直接進入面試。
(四)筆試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同一報考者累計加分不超過20分。
(五)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筆試結束后,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照筆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含加分)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得參加面試。
社區警務管理崗位,按照筆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所招聘人數10: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因報考人數少、放棄等原因導致崗位達不到10:1體能測評比例的,按實際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參加體能測評。面試人員名單按照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所招聘的人數3: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
面向在寧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項目”服務人員、退役士官士兵招聘的崗位,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可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含加分)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得參加面試。
(六)筆試成績將于6月下旬公布,報考者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
(七)提前面試(先面試后筆試)的崗位,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筆試前兩周內組織,并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六、資格復審
(一)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二)面試前復審。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收取擬進入面試人員的相關資格證件和證明材料,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其公共網站或當地門戶網站上公示(網址見附件6),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四)資格復審后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應填寫《2018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應聘者與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各留存一份。
七、面試
(一)區直招聘單位面試由其主管部門組織招聘單位實施,各地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集中組織實施本市及所轄縣(市、區)招聘單位面試工作。面試方案須提前兩周報經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實施。
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師崗位先行面試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同時兼報特崗教師的,不再參加特崗教師招聘。
社區警務管理崗位體能測評、面試由自治區公安廳統一組織。
(二)面試的方式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實際和崗位的需要,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半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公共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
(三)對報考人數較多、專業性強的免筆試崗位,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可研究決定采取筆試等方式進行加試,進一步確定面試人員范圍。
(四)面試組織實施部門需提前一周,通過在其公共網站發布面試公告并采取打電話、發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試資格應聘者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面試形式等,對采取專業能力測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才藝展示、實際操作等形式面試的須明確告知考生,同時做好通知記錄。
(五)面試滿分為100分,各崗位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資格。面試結束后不再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