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貴州貴定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294人簡章
2、加分審查。加分審查工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和方式另行公布。逾期未辦理加分手續的人員,視為放棄加分。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六、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
報考須進行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職位的人員,在筆試前參加相應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合格的,方能參加筆試。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試
(一)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實行分類考試。考試類別根據招聘崗位工作實際情況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個類別。其中醫療衛生類(E類)又下設中醫臨床崗位、西醫臨床崗位、藥劑崗位、護理崗位、醫學技術崗位、公共衛生管理崗位6個小類。考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不同類別分別命制《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試題,筆試考生根據所報職位對應的“考試類別”使用相對應的題本和答題卡。
筆試時間為2018 年5月26日。具體安排如下: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50 分)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150 分)
兩科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綜合應用能力(E類)》的試題本為合訂本,請參加醫療衛生類(E類)考試的考生認真閱讀試 題本的相關說明,根據報考崗位選做相應部分)。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完成筆試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是指進入下一環節的筆試成績與少數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績),并在“貴定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按照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書(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4、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應加蓋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5、“四項目人員”須持“基層服務項目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服務項目身份證明,證明上須注明服務項目、起止時間及服務地點;
6、服務期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須提供服務縣(市、區)教育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
7、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證明;
8、“村兩委人員”須提供經縣委組織部或縣民政局確認任滿1屆的相關證明;
9、中共黨員需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證明;
10、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業(職業、上崗)資格或特殊專業方向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職稱、執業(職業、上崗)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11、報考定向招聘“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貴定縣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或家庭的《貴州省貧困戶登記卡》原件復印件,縣扶貧局出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證明,從事扶貧工作所在單位證明或基層服務項目證明。
12、報考定向招聘貴定縣人民政府與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簽訂的訂單培養班2017年畢業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政府訂單招生培養就讀承諾書》(貴定縣)原件復印件。
13、考務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各招聘單位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及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環節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按規定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