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蕪湖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35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2018年度蕪湖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告招聘崗位共計87名,具體崗位詳見《2018年度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
三、組織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筆試和專業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各招聘工作環節(步驟)由中共蕪湖縣委組織部、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相關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四、信息發布方式
(一)招聘公告同時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ww.ahwh.hrss.gov.cn)、蕪湖人事考試網(www.whpta.gov.cn),蕪湖縣人民政府網站(www.whx.gov.cn)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二)蕪湖縣人民政府網站(www.whx.gov.cn)負責發布筆試成績、筆試后資格復審、入圍專業測試、合成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和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等相關信息。
五、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87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六、招聘步驟
(一)網上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18年5月1日9:00至5月5日24: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經短信驗證后,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的特殊崗位,可按2:1比例開考。
(二)資格審查
網上資格審查工作由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統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進行。
報考人員報名后,各單位應在報考人員報名后24小時內進行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5月7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資審情況。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5月7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