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蘇泰州市海陵區事業單位招聘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交驗學生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相關材料;社會人員須交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5)報考有“具有建設(建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要求崗位的考生,須提供建設(建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6)報考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要求崗位的考生,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兩年以上工作經驗”證明或用工合同,兩年以上工作經驗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5月12日;
(7)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8)筆試報名費100元/人,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可予以減免。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根據自身條件以及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泰州市海陵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4),自行選擇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如因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考生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2)區組織人社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初審。經審查后,辦理報名手續,領取《領取準考證通知單》。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考生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詳見《泰州市海陵區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向區組織人社部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后,區組織人社部門及時在現場及中國海陵網上發布《專業添加目錄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5月12日16:00。凡申請添加,但未在報名現場和網上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以報考的專業。
(4)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組織人社部門報市公開招聘綜合主管部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情況將在中國海陵網公告。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的報考人員,由區組織人社部門通知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18年5月 15 日(14:30~18:00),地點:泰州市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泰州市海陵南路628號,北三樓西公務員管理科)。
(5)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憑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領取準考證通知單》到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的,須同時提供考生和代領人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筆試
1.筆試方式:筆試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卷面成績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筆試內容:
01崗位為崗位所需的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綜合知識占筆試成績的40%、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60%。
02—16崗位為崗位所需的綜合知識。
綜合知識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寫作等。
專業知識主要包括新聞宣傳、活動策劃、新媒體采集編輯發布等內容。
筆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教材。
3.筆試時間:2018年5月20日上午,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前往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成績于2018年5月下旬在中國海陵網上公布。[pag
(四)專業技能加試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6:1的比例確定專業技能加試人員(同分跟進),達不到6:1的按實際人數進行。專業技能加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計算機軟件技術實踐操作,專業技能加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考生成績在中國海陵網上公布。
(五)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和專業技能加試結束后,無專業技能加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有專業技能加試的崗位,在筆試、專業技能加試成績均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折算后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加試成績占40%計算合成成績,并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在中國海陵網上公布。
2.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區組織人社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公告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交驗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材料,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材料;(2)社會人員須交驗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3)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須交驗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時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可予以減免。
對不能按上述規定提供有效證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有專業技能加試的崗位在專業技能加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與專業技能加試合成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區組織人社部門陳述申辯。
3.面試組織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總分為100分。對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對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