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蘇泰州市姜堰區醫療衛生單位招聘公告【招51人】
為切實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精神,經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我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51人?,F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單位、崗位、計劃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姜堰區2018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及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4日至2000年5月16日期間出生);
5、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對象
1、國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衛生注冊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具有相應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的非全日制畢業生。
3、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姜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共同組織實施(以下簡稱姜堰區人社局、姜堰區衛計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時間、地點、方式
報名時間:2018年5月14日- 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報名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18年5月14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18年5月17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姜堰區衛計委一樓(西側大廳)(姜堰區上海路3號)。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必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報名人的各類材料外,還須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材料
報名時考生應根據崗位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中,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須有用人單位蓋章),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可延遲至聘用審批前提交。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在臺灣高等接受學歷教育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大陸學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姜堰區醫療衛生單位事業人員報考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如報名時不能提供,經承諾后可延遲至體檢前提供)。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考生還須提供崗位要求的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3、注意事項
(1)考生根據自身條件,對照公告及招聘崗位要求,自愿選擇報考崗位,填寫《泰州市姜堰區2018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兩份,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2)考生報考時,所學專業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崗位條件中專業要求為“專業類”的,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按照《泰州市姜堰區2018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姜堰區衛計委提出書面申請,姜堰區衛計委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向姜堰區人社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后,姜堰區人社局及時在相關網站上“專業添加目錄”中發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5月15日16:00。
(3)姜堰區衛計委負責考生的資格初審,姜堰區人社局負責考生的資格復審。審查合格后,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證件照3張,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有關證件予以減免),辦理報名手續。
(4)考生須按公告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凡考生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不足3:1的崗位,是否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由姜堰區衛計委提出意見,經姜堰區人社局審核后,報上級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相關信息及時在網站公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18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改報名地點:姜堰區衛計委一樓(西側大廳)(姜堰區上海路3號)。
(三)筆試
筆試內容為各招聘崗位所對應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卷面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筆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和資料。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考生憑報名回執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18年 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準考證》領取地點:姜堰區衛計委一樓(西側大廳)。
《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