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貴州正安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52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以及《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正安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正安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簡章(以上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選崗、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2名,職位設置情況詳見《正安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附后)。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8年及以前畢業的中專(高中、職高、技校)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部分鄉鎮職位限本縣戶籍或本縣生源人員報考)。
2、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正安縣服務期滿且仍在正安縣同一基層服務項目上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生源地或兵源地為正安縣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上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4日-2000年5月3日出生);定向招聘村干部職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7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人員、或者具有職位對應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7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夠在事業單位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定向招聘村干部的職位,報考人員必須是正安縣境內在崗任職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并且截止2018年5月3日任職滿一屆或三年及以上的才能報考;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職位,限截止2018年5月3日在“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中在同一基層服務項目上服務滿2年的人員報考,以及生源地或兵源地為正安縣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報考;定向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職位,限正安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對象及其未婚子女報考。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5年度以來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錄的在任公務員、或新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人員;
3、截止2018年5月3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三年)未滿的;
4、截止2018年5月3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屆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或2017年以來在遵義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考試違紀成績被記“0”分的,或在遵義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列入不誠信人員名單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9、不能提供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以及其它資格條件資料等原件的(有效資格條件資料:資格證書或縣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印發的任職資格文件或縣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考試成績合格證明,2018年應屆畢業生可在資格復審環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并書面承諾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原件),或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正安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職在編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