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蘇泰州市教育局直屬招聘教師公告【招30人】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辦學水平,滿足市直教育事業發展需求,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泰州市教育局直屬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30名,具體招聘崗位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教育局直屬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及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規范意識;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1日到2000年5月12日之間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對象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八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原則,通過泰州教育網向社會公布本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泰州市教育局一樓105室(泰州市鼓樓南路366號)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網絡、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必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材料,還須提供委托書和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核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泰州市教育局直屬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2)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4)畢業證書〔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絡教育等)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教師資格證書;
(6)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7)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雙向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可延遲至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正確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規定和崗位要求,根據自身條件,自行選擇報考崗位,如實填寫《泰州市教育局直屬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2)報名時,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泰州市教育局和招聘負責考生的資格審查,辦理報名手續。經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報考資格。考生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嚴肅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