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晉中和順縣煤炭工業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個名額(其中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2個名額)。具體招聘名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8年和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對象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各類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5周歲及以下為198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7、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信息表)。
(三)“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說明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本次報名截止日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2、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 到本次報名截止日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3、根據《關于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62號)要求,到2017年勞動合同期滿、持有《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的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
4、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
以上考生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其它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未滿的人員;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4、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編制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現役軍人;
7、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9、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到正式聘用期間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役、試用期、服務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本次報名截止日期為準。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