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蘇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高層次教師招聘15人公告(公告【招28人】
(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相關材料初審通過后,須按照電話通知要求于指定時間前將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送交江寧區教育局120室(地址:南京市江寧區小龍灣路1號)復審,復審完畢后返還原件,留存復印件。復審結果將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參加綜合考評,人員名單將在江寧教育服務平臺(http://www.jnjy.net.cn/)發布。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并按照有關財務規定報銷應聘人員報名和參加考評的往返車旅費和當日。
(三)綜合考評
本次招聘高層次教師,采用簡化程序、綜合考評的方式,由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批準備案后的考評方案,負責組織實施。江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全程監督檢查綜合考評工作。
綜合考評采取教學科研成果評分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評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1. 教學科研成果評分
根據招聘崗位,由江寧區教育局組織專家對報名人員教學科研成果進行評分。教學科研成果評分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環節,評分成績在江寧教育服務平臺發布。
2.面試
面試采取答辯形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3.成績計算
按照教學科研成果評分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綜合考評總成績。綜合考評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評結束后3個工作日以內,在江寧教育服務平臺發布。
(四)體檢、考察
綜合考評合格人員,根據綜合考評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有工作單位的體檢人員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綜合考評、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南京市江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江寧教育服務平臺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招聘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江寧區教育局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根據《關于印發〈全區教育系統引進培養人才實施辦法〉的通知》文件規定,本次公開招聘的高層次教師在正式聘用并與(幼兒園)簽定不少于10年的服務期聘用協議后,可享受江寧區引進人才安家費補貼。
根據《南京市教育系統獲得特殊榮譽稱號教師政府專項獎勵考核辦法》、《關于江寧區教育系統人才培養津貼的發放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江蘇省特級教師享受南京市政府專項獎勵、江寧區教育人才培養津貼,省轄市層次學科享受江寧區教育人才培養津貼。
四、招聘政策咨詢及監督
(一)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25-52181813,聯系人:孫老師。
(二)招聘監督
南京市江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管科:025-87187233、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寧區紀委派駐第六紀檢組:025-52283815。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公告 寧事招公告核?2018?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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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
2018年4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