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蘇蘇州高新區招聘教育專項編制教師公告【招288人】
根據《蘇州高新區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專項編制教師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經蘇州高新區管委會批準,2018年蘇州高新區所屬公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專項編制教師288名。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蘇州大市生源師范類大專畢業生(限報幼教、特殊教育崗位);
2. 江蘇省生源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須具有學士學位);
3.江蘇省生源的非師范本科畢業生(須具有學士學位),須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專業和教師資格證書;
4.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須具有學士學位),在校期間在省級師范生教學基本功大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或在校學習期間獲得校級獎學金兩次及以上,不受生源地限制;
5. 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的畢業生(本科段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有學士學位)且專業對口),年齡在30周歲以下,須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專業和教師資格證書,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
①本科階段獲得過校畢業生稱號;②本科或研究生階段學習期間獲得過校級獎學金。
6.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的畢業生,須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專業和教師資格證書,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2016年、2017年蘇州大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具有學士學位)按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須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專業和教師資格證書。
(四)學歷條件為大學本科及以上且具有與應聘崗位相對應的專業和教師資格證書的在職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中學教師崗位基本條件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社會在職應聘人員,須具有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不限戶籍(獲得市級評優課或市級基本功競賽一等獎及以上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7周歲);
(2)36周歲至40周歲人員須獲得高級教師職稱,不限戶籍(獲得市級評優課或市級基本功競賽一等獎及以上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2周歲);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高新區公辦中學在崗代課人員,不限戶籍。
2.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基本條件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的社會在職應聘人員,須具有兩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作為工作經歷),不限戶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社會在職應聘人員,須具有一級教師或二級教師職稱,不限戶籍;如果獲得區級稱號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高新區公辦小學(幼兒園)在崗代課人員,不限戶籍。
(五)特別說明
1.年齡按照周歲計,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7日。如35周歲以下,指1982年5月7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2.戶籍以戶口簿為準,遷入時間截止至2018年5月7日。在蘇高校集體戶口不能視作蘇州市戶籍。
3.招聘崗位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5月7日前,在教育教學崗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一年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7年5月7日前;兩年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6年5月7日前。
4.2016年1月1日后畢業至今尚未就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按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其他歸國留學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資格條件報考。
5.本區內在職教師報考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 本區內代課人員報考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簽訂的合同等相關材料。
7. 符合政策性安置和照顧人員條件可適當放寬。
(六)招聘單位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見附表
四、報名方式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現場資格審核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通過網絡進行,報名人員在蘇州高新區教師招聘網站(網址:http://61.155.212.230:8081/szzp)上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網上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7日。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受理報名。
(二)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8年5月8日(周二)9:00~15:00。
地點:蘇州高新區人才廣場(獅山路22號)二樓招聘大廳。
(三)現場資格審核程序
1.報名者信息確認:報名者自行網上打印填報好的《報名登記表》,在《報名登記表》上相應位置粘貼一寸近期照片,并簽字確認,在上述規定時間帶至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2.資格初審。報名者向招聘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招聘單位)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交復印件),經招聘單位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報名者將《報名登記表》交招聘單位。報名者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現場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陳述申辯。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者需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需按順序排列并裝訂)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①身份證;②戶籍證明(戶口簿);③學生證;④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碩士畢業生另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⑤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及相關獲獎證書;⑥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⑦個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證件照2張(一張貼在《報名登記表》上,另一張在背面寫上姓名和報考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