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蘇省無錫高新區(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1人】
為進一步加強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衛生人才結構,根據《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和《無錫市事業單位高端、緊缺人才招聘實施意見》(錫人社發〔2016〕193號)文件精神,經新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報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新吳區民政和衛生計劃生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緊缺人才3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2.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
3.年齡須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5月1日后出生),報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崗位的,可放寬至45周歲(1973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1968年5月1日后出生),原則上須距離國家規定退休時間滿10年以上且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4.戶籍不限。
5.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和行業準入條件(詳見附件一,附件中有其他資格條件的,以附件的條件為準)。
6.參照《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任職回避規定,符合有關任職回避規定的條件。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4)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畢業生;(5)現役軍人;(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相關說明
1.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相關工作年限以與原單位簽訂的合同或社保繳費記錄為依據按實計算,從2018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三、報名辦法
1.本公告招聘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公告發布10個工作日后,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考核程序,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2.本次報名采用電子報名的方式,請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因《報名登記表》需要考生簽字,請將登記表掃描成PDF格式,發至報名郵箱mzwjj@wnd.gov.cn。報名咨詢電話:(0510)81890984。
3.報名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公告里的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二代身份證”且在有效期內)。
四、資格審核
(一)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5月2日- 5月16日。后期資格初審時間另行通知。
2.資格初審由新吳區民政衛計局按照報名表填報內容進行初審,初審結果直接通過報名郵箱回復,請及時關注。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2018年5月17日早上9:00一下午16:00。
2.未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資格審核未通過。資格復審地點以初審郵箱回復通知為準。
3.資格復審時考生自帶《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二),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同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請務必預先復印好帶至復審處):
(1)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及學歷認證、執業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有工作經歷者應提供社保繳費記錄或聘用合同等證明材料。
4.應聘人員經新吳區民政衛計局資格審核合格后(確認時發放準考證),方可參加考試。每人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五、考試方式
1.開考比例: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考核,否則作棄考處理。
2.考試方式:采取直接結構化面試考核的方式,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3.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考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素質。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