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貴州普安縣礦山救護隊招聘救護指戰員公告【招17人】
為加強普安縣礦山救護隊伍建設,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礦山救護規程》規定,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我縣礦山救護工作實際,經縣人民政府、縣安監局研究同意,現由我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救護指戰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招聘簡章、報名及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駕駛實際操作、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組織領導
為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礦山救護隊,負責招聘工作具體事務。
三、招聘計劃人數及職位
本次我隊共計招聘17名救護指戰員,其中15名專職救護隊員,2名應急救援車輛駕駛員。
四、招聘人員條件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隊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0年5月14日及以前出生)、25周歲以下(199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青年,身高163厘米以上,退伍軍人、大、中專畢業生及有從事一年以上礦山救護工作經歷的可放寬到30周歲,優先錄用。
應急救援車輛駕駛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需持C1以上駕駛證照,駕齡滿三年以上,(持駕駛證B照以上的可放寬到50周歲)限男性。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2、高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四肢無缺陷,無違法違紀行為。
3、遵守紀律,服從管理,聽從指揮,態度積極,勇于奉獻。
4、熱愛礦山救護事業,愿意從事礦山救護工作,服從礦山救護隊軍事化管理制度。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應聘和錄用: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2)臉型特殊不適合配用正壓氧氣呼吸器面罩的;
(3)有傳染疾病,脈搏不正常,呼吸系統和心血管系統有疾病的,裸眼視力低于1.0的及耳聾者;
(4)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縣礦山救護隊三樓會議室。
3、報名聯系人:張小路聯系電話:0859-7232403。
4、報名時,應聘人員現場填寫報名登記表,需持以下證件及相關材料:
(1)學歷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退伍軍人需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應聘救援車輛駕駛員的人員需持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從事過礦山救護工作的需持礦山救護特種作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本人一寸近期免冠藍色同底照片2張。
5、報名結束后,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發放時間等候電話通知,憑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領取地點為縣礦山救護隊二樓辦公室。
(二)體能測試、筆試、駕駛實際操作、面試、體檢、政審、公示等相關工作。
1、應急救援車輛駕駛員不進行體能測試與面試,僅考察駕駛理論知識與駕駛實際操作。
2、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體能測試(分值100分),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50%,測試內容:引體向上、爬繩、舉重、3000米長跑。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