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慶大渡口區應屆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公告【招1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8年應屆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招聘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和崗位
本次擬面向2018年應屆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大渡口區面向2018年應屆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大渡口區生源的2018年應屆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免費師范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滿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之日前一日);
4.符合《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的招聘條件要求;
5.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不予聘用;
6.屬大渡口區戶籍生源且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
7.畢業前尚未簽訂就業協議;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三)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組織開展。
1. 報名時間:2018年5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補報;
2. 報名地點:大渡口區行政中心3樓310辦公室;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考生下載填寫《大渡口區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簽訂本人承諾,同時提供以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1)本人身份證;(2)戶口簿;(3)《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加蓋所在院校公章,考生自行提供);(4)《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5)登記照2張。
考生按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區人力社保局比照招考簡章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當場發放《準考證》,進入下一環節。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及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一覽表將于2018年5月19日在大渡口區人民政府一樓張貼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