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慶九龍坡區教育和衛生計生事業單位招聘(引進)醫療崗公告【招130人】
為進一步充實我區教育和衛生計生人才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有關規定,經區調配領導小組同意,并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引進)教育、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和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引進)教育事業工作人員73名。其中:公招大學畢業生62名,引進骨干教師11名(詳見附件1《九龍坡區2018年公開招聘(引進)教育事業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公開招聘(引進)衛生計生工作人員 130名。其中:公招大學畢業生 41 名、實用人才 69名,引進衛生計生骨干人才 20 名(詳見附件2《九龍坡區2018年公開招聘(引進)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大學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川劇專業放寬至大專學歷畢業生。重慶市外生源地免費師范生執行教師廳〔2011〕1號“嚴格掌握跨省任教條件”規定,應符合跨省任教條件范圍。
2.骨干教師: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歷學位)。中級、副高級職稱、博士學位者,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即1977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級職稱、特級教師稱號,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72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級及以下職稱者,同時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近五年內(即:2013年1月1日—2018年5月17日)獲得區(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教育學會組織的本學科現場賽課或本學科技能大賽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獲得地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教育學會組織的本學科現場賽課或本學科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獎勵;獲得直屬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教育學會組織的本學科現場賽課或本學科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勵;縣級(縣級市、直轄市所屬的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骨干教師、、命名及高考、中考,其中按縣級(含縣級市、直轄市所屬的區級)中小學骨干教師條件報考的,需在近5年內(即:2013年1月1日—2018年 5 月17日)取得本學科現場賽課縣級現場賽課二等獎及以上獎勵、地市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
條件特別的,經區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同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后,可適當放寬年齡。
(二)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大學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2015年至2018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學位或大專學歷畢業生。
2.實用人才: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的),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民教育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原則上需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人力社保部門頒發的初級或中級職稱證、上崗證。
3. 骨干衛生計生人才: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歷學位),具備人力社保部門頒發的中級及以上職稱。其中中級、副高級職稱、博士學位者,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77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即1972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同時須具備以下條件:具有本專業較豐富臨床工作經驗和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具有較扎實的理論知識,掌握本專業及相關學科的現狀和發展動態較全面。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需在醫學專業雜志(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能查到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通訊作者)發表論文3篇及以上。
條件特別的,經區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同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后,可適當放寬年齡。
(三)其他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3.熱愛教育、衛生計生事業,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4.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為準)須與招聘崗位所設置的專業要求一致,具體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所列舉的具體專業或專業大類。
5.崗位設置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其工作經歷須與崗位需求專業一致,如:報考教育專技崗位,工作經歷應當是教師崗位上的工作。
6.報考教育事業單位除“財務”崗不需要普通話等級證外,其余專技崗普通話等級須滿足:語文崗位須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崗位須二級乙等及以上。已通過各級語委測試機構資格考試但暫未發證的,須由測試語委機構出具書面證明,并于報到之日提供認證原件復核。
7.報考教育事業單位專技崗,在“專業”欄(見《崗位一覽表》)有專業方向要求的,須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學科出具相應證明(如:“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方向)”畢業院校應依據所學學科出具英語專業學習方向的證明)。若畢業證書已明確體現,則不需提供。
8.報考教育事業單位除“財務”崗不需要教師資格證外,其余專技崗教師資格證需滿足:往屆師范類畢業生須在報考之日出具相應層次類別的教師資格證,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和非師范類畢業生須在正式報到之日前取得相應層次類別的教師資格證。未在規定時間出具教師資格證的,往屆師范類畢業生視為不符合報考資格,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和非師范類畢業生視為不符合聘用資格,不予以聘用。
9.身體健康,具備勝任職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10.公開引聘人員不受原工作體制限制。
(四)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工作、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含區屬中小、衛生計生機構)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人力社保部門招聘、解聘文件為依據);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未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人員不能報考。
四、競聘方式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1個崗位進行報名。本次招聘按照各報考崗位(分單位、崗位)分別競爭、擇優聘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