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汝城縣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70人】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時間和其它要求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通知。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由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七)選崗
報考鄉鎮衛生院同一崗位的,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從招聘計劃崗位中自主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時間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通知。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審核后由縣人社局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和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聘用人員名單報送市人社局備案。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請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3.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4.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5.實行誠信考試。建立統一的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解除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單位人員的(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應如實向招聘機關報告,并終止參加考試的行為。對已公示擬錄用或聘用后放棄,以及在試用期內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8年、2019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6.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村)委會。
7.面試后,在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環節中因放棄或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8.如果面試后,體檢入圍對象最后一名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排名完全相同,則一同進入后續招聘程序。如體檢、考察、公示等均合格,則增加招聘計劃,擬聘用在原報考單位。
9.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
(一)政策考務咨詢
招聘考務咨詢: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股,電話0735-8236383。
招聘程序咨詢:汝城縣人社局,電話0735-2135686。
(二)舉報投訴
中共汝城縣紀委監委駐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紀檢監察組:電話0735-8236376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中共汝城縣紀委監委駐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紀檢監察組進行全程監督。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汝城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8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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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2、2018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docx
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5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