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省雙牌縣衛計系統招聘75人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及時補充醫務人員,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8年我縣衛計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5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選拔人才,推動我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職位18個,計劃招聘工作人員75名。其中縣人民醫院34名,縣中醫醫院15名,縣疾控中心6名,鄉鎮衛生院20名(其中,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17名,鄉鎮婦幼專干3名)。具體職位詳見《雙牌縣衛計系統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所報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具體職位要求的學歷、年齡、專業、資格等條件(詳見《雙牌縣衛計系統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證和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實物)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并主動提供給招考單位審核確認,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按有關規定處理。
今年報考執業資格證的人員,暫末領取執業資格證書的,報名時需先向資格審查組寫出承諾書,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將資格證書或者網上公布的考試成績合格單,打印送交招考單位審查備案。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應按照畢業證書一字不差地填寫。專業審查參照《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科目分類對照表》(以下簡稱《對照表》)和《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進行。所學專業已列入《對照表》、《目錄》,但未列入招聘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對照表》、《目錄》的,由縣衛計委提出意見,報縣招考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認定是否可以報考。
資格審查中涉及年齡的計算時間以招聘職位設置的資格條件的規定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限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名。
4、與現工作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且服務期限未滿的。
四、招聘程序
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及交費→印制和發放準考證→筆試→面試(技能測試)→體檢→考察考核→確定擬錄聘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資格審查的報名方式進行。
2、時間:2018年6月11日至6月13日。報名截止時間6月13日17時30分。
3、報名地點:雙牌縣衛計委四樓會議室。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已在縣外考取了事業單位編制的人員,需提供該地主管部門、人社編制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現場報名。報名費按有關規定執行。
(2)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職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委托人代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4)考生自報名至聘用全過程,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電話、手機暢通,以便及時聯絡。因所留電話、手機不暢通所導致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考生用自己填報的手機號碼收發的短信內容,視同考生本人真實意愿及送達回執。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考試工作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2、報名時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簡章》和招聘職位表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招考資格審查單位審核后簽字確認。
六、考試(筆試和面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為100分,面試(技能測試)為1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按60%和40%的比例折算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縣人民醫院“設備儀修員 ”職位招聘人數與崗位報考人數比例不低于1:2開考,其它職位招聘人數與崗位報考人數比例均不低于1∶3開考。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該職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1)筆試時間:2018年6月30日上午9時開考(以準考證為準)。
(2)考試地點:另行通知,見準考證。
(3)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18年6月27日至6月29日。委托代領的,必須提供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