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南岳區衛計系統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公告【招30人】
為改善我區衛計系統人員素質結構,滿足旅游事業發展和用人需要,實現人才強區戰略。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和《關于建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方案核準備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發〔2011〕57號)文件精神,我區擬在編制限額內公開招聘衛計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信息
1、招聘計劃
全區共計劃招聘衛計系統專業技術人員30名。
2、崗位信息
衛計系統報考對象、條件、計劃詳見《2018年南岳區衛計系統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年齡、身份、專業或專業技術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不能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在讀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4、現役軍人;
5、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注意事項: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以及專業所需的資格證書等必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者報名無效,且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認定的結果為準。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信息、網絡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在湖南人事招考網(www.zrpta.com)、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www.hy12333.gov.cn)、南岳區黨政門戶網(www.nanyue.gov.cn)等媒體上發布。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后續相關信息發布指定網站為南岳區黨政門戶網(www.nanyue.gov.cn),請報名人員密切關注,并確保本人所留通訊方式暢通。如因通訊方式不暢通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由考生承擔。
(二)報名
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登錄湖南人事招考網(www.zrpta.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6月11日至6月15日期間登錄湖南人事招考網(www.zrpta.com),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簡章和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2、本次考試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2018年南岳區衛計系統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任。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撥打咨詢電話。
3、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電子證件照片(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網上繳納報名費。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其他報名要求:
⑴報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證為準。
⑵網上報名后,報考人員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繳納報名費確定報名后,非招聘計劃取消原因,不能更改報考崗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或退還報名費。
5、本次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人(報考人員屬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筆試后可憑有效低明和戶口本申請退回報名費)。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后,報考人員請于2018年6月20日-6月22日登錄湖南人事招考網(www.zrpta.com)下載打印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作自動放棄考試處理。
(四)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職位,經區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并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后,可降低開考比例至1:2。核減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予以取消。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或退還報名費。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