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南開區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20人】
為滿足南開區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規定,南開區衛生計生系統2018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0名事業單位專技崗及管理崗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2017年應屆畢業且尚在擇業期的人員及2018年應屆畢業生)和具有天津市戶籍的社會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就業觀念端正,服從分配。
2、年齡要求:
應屆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應屆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
社會人員報考專技崗(非應屆)、管理崗(非應屆)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
社會人員報考教育崗(非應屆)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報考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例:35周歲以下,即指1981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
3、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專科應屆畢業生需
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社會人員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政策。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或執業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7、具有各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2、在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社會人員近三年發生醫療事故或醫療差錯者,年度考核不稱職者;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