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內蒙古達拉特旗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公告【招251人】
4.特殊教育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
(2)達拉特旗戶籍、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熱愛特殊教育事業),年齡在30周歲以下。
(3)2016年9月1日以前在達拉特旗特殊教育工作的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現在崗專任教師。
5.報考足球教練、蒙古式摔跤教練的人員持有教練證、高水平運動員證、參加市級(含)以上教育或體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比賽獲得獎勵名次者均視為專業對口。
上述崗位要求條件中,2018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教師資格證取得時間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非師范類專業考生,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取得時間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達拉特旗戶籍以2017年6月30日前落戶為準(含中考、高考入學前為達拉特旗的戶籍)。2018年應屆畢業生被聘用后,在規定期限內未能取得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18年招聘教師發布公告之日前。
三、實施步驟
招聘工作分發布招聘簡章、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擬聘用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九個步驟進行。
(一)網上報名
1.應聘人員直接登陸達旗教師招聘網(http://www.dqjszp.cn/或教育城域網http://10.114.255.88/),點擊【教師招聘欄目】進行網上報名和考務費繳納并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請于筆試前五天進行)。
2.報名時間:2018年5月28日8:30至2018年6月1日18:0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6月2日18:00。交費截止時間為6月3日12:00。
3.報名時,報考者須簽署《參加達旗教師招聘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報考者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序號是報考者確認是否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名時,報考者須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白底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中專、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院系、專業)和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人員:所有報考信息提交并確認后將無法修改,如確需修改的,請考生本人與招聘單位聯系修改),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考教師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與招考崗位專業不一致的崗位(特別說明的除外)。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和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未如實填寫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4.報考者在網上提交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要通過網上銀行交費,交費即確認報名全部完成,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報考。報名考生于2018年6月27日前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復審時,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5.報名考務費:120元/人,批準收費的機關及文號--內發改費函〔2015〕523號。
農村牧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交報考費,但須先交費后退費。這兩類應聘人員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考務費申請表》,持所在地旗縣(市、區)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復印件和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證明或低原件、復印件于筆試后20日內到教育局人事辦辦理退費手續。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為《教育學、心理學、公共知識》、《專業課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和公共知識占20%,專業知識占80%,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委托專家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中小學教師(含特殊教育,下同)考試內容以教育學、心理學及所學專業為基本內容;幼兒園教師考試以《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周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多元智能理論》、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及其他專業知識為基本內容;中師和小教大專班畢業生考試內容以教育學、心理學、教育理論、教育政策法規及公共知識為基本內容。
2.《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及專業知識》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漢語授課專業必須選用漢文試卷并用漢文作答,蒙漢兼通(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專業必須選用蒙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根據報名人數按學段分學科調整招聘名額。調整后或被取消開考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4.筆試時間:2018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
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5.筆試結束后,由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6.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初中學段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下同)、其他學段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招聘計劃5人及以上科目,下同)或1:3(招聘計劃5人以下科目,下同)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由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7.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數或經資格復審及遞補后人數達不到1∶2或1:3面試比例的,調整核減相應崗位招聘人數;調整核減后仍達不到1:2或1:3面試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調整到相應科目崗位,若無相應科目按學段根據學科教師緊缺程度①語文②數學③英語的先后順序,單循環分配招聘名額。對于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高層次或短缺專業技術人才,經用人單位申請,公開招聘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或調整崗位招聘計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