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太湖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1人】
(三)資格復審
1.根據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從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5名(含5名)以上的按1∶1.5比例(尾數進1)確定;招聘計劃數3至4名的按1∶2比例確定,招聘計劃數2名(含2名)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2.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下,各主管部門負責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及《考場座次表》和報名時提供的照片、信息等進行認真的比對核驗。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在報考同崗位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等額遞補并進行資格復審。18042崗位報考人員資格復審同步進行。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2張近期同底兩寸正面免冠照片。其中:
(1)屬全日制2018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所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8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屬已通過2018年教師資格認定考試但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市、縣(市、區)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已通過了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各環節考試測試,教師資格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面試采取技能測試、結構化面試兩種方式進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要求統一組織實施,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內容:
(1)技能測試:縣委黨校(崗位代碼18001)、縣教育局音樂崗位(崗位代碼18036)、幼師崗位(崗位代碼18038、18039)以考察考生教學組織能力、語言表達、專業知識、技能等綜合運用能力為主。
(2)結構化面試:其它招聘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協調溝通能力、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
3.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實際進入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最低應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五)總成績合成
報考18042崗位的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照面試成績確定;報考其他崗位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含加分)的60%與面試(技能測試)成績的40%合成確定(上述成績計算時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實際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如出現合成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含加分)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含加分)相同的,以高學歷者優先;若學歷仍相同的,有相應執業資格證者優先;若學歷、執業資格相同,以工作年限、執業年限長者依次優先。如以上原則還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1.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2. 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七)擇優選崗
崗位代碼為:18009、18010、18023、18039、18041報考同一崗位類別考生,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集中,按到低分順序依次由其選擇崗位(限選一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該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現場逐人審核確認。崗位選擇后,不得重新調整。不按時到指定地點擇崗或不愿擇崗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
(八)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太湖縣政府網向社會公示7天。
(九)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相關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須嚴格執行服務期制度,服務期限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雙方約定。
2.擬聘用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并跟用人單位正式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逾期未報到,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
3.資格復審時只提供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書面證明的考生,待取得教師資格證后辦理聘用手續,至2018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2018年應屆畢業生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辦理聘用手續,至2018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醫學類崗位(崗位代碼18042-18053)聘用人員中未取得相應的執業(從業)資格的,必須在聘用合同正式生效后三年內取得相應的執業(從業)資格,否則用人單位不再續聘。
4.因報考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含自愿放棄選崗的);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的辦法處理),每個崗位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有關事宜
2018年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實施。同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監督。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太湖縣事業單位招聘相關政策及考務、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太湖縣政府網、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查閱。
本公告由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 0556-4188332
監督電話:縣紀委派駐縣人社局紀檢監察組0556-4168637
特此公告。
原標題:2018年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6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