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宿松縣公立醫院招聘公告【招77人】
(三)資格復審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同崗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崗位招聘計劃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其它崗位按按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公布后10日內公布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相關事項。
縣衛計委統一組織進行資格復審。縣人社局全程參與、指導、監督。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一崗位依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遞補人員。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網上《宿松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2張近期同底兩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有關證明材料。報名人員是下列人員的須另提供其他相關材料:
(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屬2018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學生證、所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即確定為面試對象,繳費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內容及分值。
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15分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溝通能力、應變創新能力等綜合素質。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對象要確保聯系電話的暢通,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順序以當日現場抽簽確定,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若某一崗位面試實到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招聘計劃數時,該崗位考生面試分數應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3、面試組織實施。面試由縣衛計委統一組織,縣人社局全程參與和監督。
應聘者的考試最終合成成績,在面試結束后10天內公布。
(五)成績合成
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的70%與面試成績的30%合成,即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70%+面試成績×30%(在統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實際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分崗位從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按下列因素排序:A、筆試成績高的優先;B、專業知識成績高的優先;C、“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優先;D、臨床類及護理類(含助產專業)專業人員取得執業資格的優先。
(六)體檢
由縣衛計委統一組織實施,縣人社局全程參與和監督,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七)考察
考察由縣衛計委負責組織實施,縣人社局全程參與和監督。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對象要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樣表見附件2),戶籍所在地或長期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出具計劃生育證明(樣表見附件3)、個人檔案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證件材料。考察過程中要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作進一步審查,確認其報名信息是否真實、完整、規范。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考察人選的辦法處理)。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縣衛計委集體研究后初定擬聘人員,并會同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招聘情況和招聘結果提交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經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7日。對公示無異議的,由縣衛計委審核報縣人社局辦理聘用人員審批手續,各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
對報考人員(2018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2018年8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學歷、學位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下列情形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在同一崗位的面試人員中,依據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考察人選的辦法處理),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1、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
2、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
3、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擬聘用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逾期其聘用資格不予保留。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組織領導
此次招聘工作在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衛計委具體組織實施,縣人社局指導、監督。對在報名或考試中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相關人員,將依據人社部《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人社部發〔2013〕36號)和省人社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63號)規定,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該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六、有關事宜
面試費用根據相關規定收取,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本《公告》由縣人社局、縣衛計委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縣衛計委人教股 0556-7819536
縣人社局事業股 0556-7849317
監督舉報電話:縣派駐衛計委紀檢監察組0556-7821896
原標題:2018年宿松縣公立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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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宿松縣公立醫院招聘報考人員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doc
宿松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宿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8年6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