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醫科大學招聘公告【招54人】
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要,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河北醫科大學結合2018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4名。現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醫科大學是河北省重點骨干大學、部委省共建高校。歷經120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40年來的建設發展,已成為集教學、科研、醫療為一體的綜合性醫科大學。目前,有兩個校區,五所醫院,下設18個二級學院,24個本科專業,其中特色專業4個,省級特色專業4個。另有5所非直屬附屬醫院,5所教學醫院和28個實習基地。建有基礎醫學、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生物學4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6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及博士后的完整醫學教育體系。不僅是河北省的醫學教育、醫療救治中心,也是河北省的醫學研究中心。設有重點學科1個、重點培育學科1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學科1個,臨床重點專科16個;全球ESI前1%學科2個,河北省“雙”建設學科4個;河北省國家重點學科培育項目支持學科1個,河北省強勢特色學科4個,省級重點學科12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2個,省級協同創新中心3個,省新型智庫1個,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1個,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研究室、工程中心20個,省級研究所6個。此外,還承辦編輯出版了及省級學術刊物8種。“十二五”期間,獲縱向科技經費2.24億元,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1項、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技術發明二等獎1項,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進步獎1項,中華醫學科技一等獎2項,河北省科學技術獎118項,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為我省歷史性的。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單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35周歲(1982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崗位,以最終發布的崗位條件為準。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8年河北醫科大學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46名、管理崗位人員8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附件2:《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信息表》。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試行)》設置。
凡涉及到年齡、戶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1日。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8年6月1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或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五、招聘程序
通過河北人社網(www.hbrsw.gov.cn)、河北醫科大學人事招聘網(http://ydzp.hebmu.edu.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報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請查閱《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其他報名方式。
考生也可登陸河北醫科大學人事招聘網(http://ydzp.hebmu.edu.cn)報名,由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受理。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和信息真實、準確,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招聘過程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有關違紀違規行為將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進行處理。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4、開考比例:碩士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博士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二)初試
1、資格審查:初試當天由河北醫科大學二級學院、部門或人事處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提供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初始學歷及學歷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2018年應屆畢業生可用就業推薦表代替),近年來的學術論文、科研業績、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還應提供由原單位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并蓋章。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資格審查人:張瑞、劉洋)
2、初試方式:初試方式由招聘崗位所在二級學院、部門決定,原則上采取閉卷筆試+面試考核的方式,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同崗位具體考試安排于初試前在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頁(202.206.52.200)通知。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初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初試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
3、初試時間:2018年6月15日—2018年7月6日。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頁通知。初試成績由招聘崗位所在二級學院、部門公布,公布成績的時間及地點在初試前由二級學院、部門通知考生。
(三)復試
1、復試人選確定:依據初試成績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上從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復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復試人選,比例內末位初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復試。未達到1:3比例的全部進入復試。
2、復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復試方式為面試。
教師及實驗技術崗位原則上以授課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為主;教學輔助、行政及輔導員崗位原則上以專業水平和業務水平考核為主。成績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復試成績。復試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成績在復試一周內在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202.206.52.200)發布。
4、資格復審。復試前,由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對參加復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復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初始學歷及學歷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2018年應屆畢業生可用就業推薦表代替),近年來的學術論文、科研業績、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還應提供由原單位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并蓋章。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復試人選資格。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復試成績,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線以上人員中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復試成績相同,按初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河北醫科大學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五)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www.hbrsw.gov.cn)、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202.206.52.200)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項
通過河北人社網(www.hbrsw.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通過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202.206.52.200)公布招聘過程中的復試成績、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復試時間和地點、體檢人員名單等信息。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1-86266171(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1-88616879(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原標題:河北醫科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河北醫科大學
2018年6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