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太原學院人才招聘公告【招31人】
3.由用人部門對應聘者的學科專業、科研水平和職位匹配度等資格先進行初步審核工作。
4.用人部門將初審合格者名單及相關材料報送至學院人事處。
5.對于學院需求的重點建設學科的、博士研究生我院全年招聘。一事一議、一人一策。
(三)現場確認
經用人部門初步審核符合學院崗位要求的應聘者,學院統一組織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應聘者需攜帶身份證、個人簡歷、學生證、已取得的畢業證(本、碩)、學位證(本、碩)、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推薦證明(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相關資料原件、復印件(復印件需用A4紙復印,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和近期一寸免冠紅底照片1張。
海外碩士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要求本人現場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經現場確認后確定為參加測試人員。
(四)招聘測試
在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指導、學院紀檢委工作人員的監督下,我院組織相關專業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招聘測試環節。招聘測試分初試與復試。
1.同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5∶1及以上的,參加初試,初試為筆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由學院組織以閉卷考試的方法進行,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領取準考證時間、筆試具體日期及地點見校園網公告。
2.同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5∶1的,直接進行復試。復試為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學習、基本素質等情況,包括試講及答辯兩個環節,面試分為100分。試講時間15分鐘,分值80分;答辯時間5分鐘,分值20分。面試合格最低分60分,不達合格分數者直接淘汰。
面試安排見校園網公告。
3.同崗位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3∶1的,報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后,方可進入面試。
4.測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科研分值。直接面試的,總成績=面試成績+科研分值。最后,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有并列,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的,按照相應崗位進行加試面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與體檢環節。
綜合成績排名在校園網站公示。
(五)考察、體檢
學院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學習成績、遵守法律法規、與崗位的匹配度及報考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凡發現考生報名信息及提供的有關材料不真實或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資格不符的,即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標準執行。對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錄用資格。
考察和體檢合格的人員經學院審定后,按1∶1的比例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上報人社局。
在考察、體檢階段,若由于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主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對擬聘用人選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學院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應屆畢業生未按規定時限取得學歷學位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人才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提供不實信息或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工作紀律
(一)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工作統一在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的指導下,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聘各環節的工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的發生。
申訴電話:0351-8378091。
(二)學院嚴格執行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應聘人員以非法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個人信息材料等,或在招聘過程中出現作弊行為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八、聯系方法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昌南路18號。太原學院人事處219室
聯系人:劉老師、閆老師
聯系電話:0351-8378096
原標題:太原學院2018年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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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