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磐安中學招聘教師公告【招2人】
因事業發展需要,2018年將面向全國招聘教師2名,具體信息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數2名,從數學、生物學科中擇優招聘。
二、招聘條件
1.年齡30周歲以內(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相應專業畢業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碩士學位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屬6所重點師范大學師范類全日制第一批錄取本科畢業生和國家211工程大學全日制本科第一批錄取畢業生;
(3)省內師范院校省級畢業生及浙師大“學子英才”;
(4)省內第一批錄取的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2.年齡在45周歲以內(特別的可以放寬至50周歲)獲得過縣優質課評比一等獎及以上教學榮譽的骨干教師。
注:生源地不限。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磐安縣教育局紀檢部門參與監督,由磐安縣教育局和磐安中學組織考核小組實施。
(一)報名
1.應往屆畢業生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5日17時止。
2.報名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表(見附件一)和有關符合報名條件的證明材料(身份證、本人簡歷、特長、榮譽等)掃描件發送至郵箱,郵件主題須寫明報名的崗位及學科;也可攜帶相關資料直接到磐安中學辦公室報名。正式在編人員報名,須有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地址:浙江省磐安縣安文鎮育才路36號郵編:322300
郵箱:472557083@qq.com
聯系電話:
0579-84888045(辦公室)
15258999008(王老師)
15167989711(張老師)
(二)初審
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后,進入考核環節。
(三)招聘考核
教師隨到隨考,不受時間限制。
考核分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和品行考核兩部分。
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以現場上課、面談交流等方式進行。參加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前,應屆生須向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原件,往屆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品行考核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品行考核結果以發回的個人檔案為依據,不再重新組織考核。
(四)體檢
通過招聘考核的,須參加體檢,體檢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體檢視作放棄。
(五)聘用簽約
體檢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簽約手續。首聘服務期為5年。
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8年7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師范類畢業生必須在簽約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非師范類畢業生在簽約后一年內未能取得教師資格的延遲轉正,兩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計算時間從錄用報到之日開始)。
簽約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就業協議無效:
1.在報名、考核等環節被查實有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的;
2.存在《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規定不宜錄用情形的。
四、試用待遇:
1.應往屆畢業生待遇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相關文件執行;
2.骨干教師待遇:面議。
五、缺額補充
擬聘用人員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其缺額在當年內補充招聘。
六、解釋權
本公告由磐安縣教育局、磐安中學負責解釋。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應在公告發布后5日內提出。
原標題:磐安中學2018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磐安縣教育局
2018年5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