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省紅旗區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招60人】
根據工作需要,經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中小學教師60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見《紅旗區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
(三)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學歷及專業要求(詳見附表);
(四)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詳見附表);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師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機關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4、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8年6月28日-7月1日 (上午9:00-下午17:00)
2、報名地點:紅旗區行政服務中心(新鄉市首比街中段)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專業)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必須一致。
(二)資格審查
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人事代理合同書)、相應教師資格證及其他相關證件等材料。
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新鄉學院附屬中學招聘崗位的,需提供近五年的工作經歷證明)。
具有縣(市)區骨干教師、模范班主任、相應學科優質課一等獎、縣(市)區人民政府或人社局和教育局聯合表彰的教師榮譽稱號的人員須提供證書原件及相關文件(或加蓋發文單位公章的復印件)。骨干教師、模范班主任只認可縣(市)區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相應學科優質課只認可縣(市)區級及以上教研室頒發的證書。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
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審驗合格后交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交本人填寫的《紅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需網上自行下載,A4紙打印),筆試考務費每科30元,共計60元。
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和最低生活家庭的報考人員,免繳筆試考務費。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在繳費處辦理免繳費用手續。
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開發部門發放的貧困戶證明原件和貧困戶明白卡(原件和復印件);最低生活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待遇證明原件。
新鄉學院附屬中學招聘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其他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不低于5:1,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擬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考生于2018年7月6日至 7月7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科目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40分)、教育理論知識(60分)。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地點安排在新鄉市區,具體考務工作由紅旗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安排。
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享受招聘筆試加分政策的,從我區入伍或入學前戶籍在紅旗區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參加本次招考,筆試成績加10分(已在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就業的不再享受此政策)。報名時須提交有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