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義烏市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招14人】
為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基層衛生人員隊伍建設,根據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18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18〕18號)要求,決定開展我市2018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現將有關招生(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計劃
2018年我市定向培養招生(招聘)計劃14名,其中:
(1)溫州醫科大學臨床醫學專業2名;
(2)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臨床醫學專業6名;
(3)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中醫學專業6名。
以上院校專業培養層次均為本科,學制5年。
二、崗位方向
面向農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不包含縣級醫療衛生機構)。
三、招錄與招聘流程
2018年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在我市戶籍考生中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養的本科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報考溫州醫科大學臨床醫學專業的,要求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一段分數線;報考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臨床醫學專業或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中醫學專業的,要求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
定向培養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
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政策按照《關于開展2012年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2〕114號)要求執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發給市衛計委。
(二)市衛計委根據各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色覺異常(色盲或色弱)的,體檢結果為不合格。市衛計委將于體檢當天即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疑義應當場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于體檢當天即時安排且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本市范圍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提供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三)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前,將我市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四)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需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市衛計委、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四、學習費用
經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定向培養生,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等,由市政府按4.6萬元/5年/人的標準給予補助。
補助辦法與標準:到定向單位正式就業后補助4.6萬元。由市衛計委協助辦理補助手續。
五、就業與待遇
2018年入學的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回我市農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衛計委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確定,按規定程序報批后,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期滿后未取得培訓合格證和執業醫師資格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農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并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聘用合同中約定。
定向培養生畢業后不回我市農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應當返還政府實際支付的定向培養補助經費及相關費用,同時不再享受定向培養生的相關待遇。
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義烏市雪峰東路46號405室(人事科);
聯系電話:0579-85258121。
原標題:義烏市2018年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義烏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6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天津寶坻區衛生健康系統招聘編外人員37人公告
- 2025安徽阜陽市婦女兒童醫院招聘超聲專業緊缺人員面試成績及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
- 2025福建三明市醫療局直屬事業單位選聘1人公告
- 2025貴州黔南州長順縣招聘衛生類事業單位人員筆試成績公布、核查及相關事宜公告
- 2025湖南長沙市望城區人民醫院補招編外合同制人員7人公告
- 2024廣東廣州市荔灣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公告
- 2025湖南郴州一九八醫院第一季招聘22人公告
- 2025山東青島西海岸新區公立醫院校園招聘104人簡章
- 2025北京按摩醫院招聘高層次人才9人公告
- 2025浙江金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金華市中心醫院醫療(醫學中心)招聘41人公告(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