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西環江縣鄉鎮衛生院招聘公告【招30人】
為滿足鄉鎮衛生院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河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河政辦法〔2010〕40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決定組織實施環江毛南族自治縣2018年度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工作。全縣7個鄉鎮衛生院共計劃招聘22個崗位30名工作人員。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公開招聘其他條件要求
(一)中專(含中技、高中)學歷報考人員,生源地或戶籍必須為河池市。
專科學歷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戶籍必須為廣西。
本科學歷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戶籍不受限制。
(二)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2018年6月25日前取得畢業證、符合崗位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25日至2000年6月25日期間出生);報考鄉鎮以下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或技師(二級職業技能資格)以上資格人員、碩士學位以上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或高級技師以上資格人員,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196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具體崗位報考條件以《環江毛南族自治縣2018年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3)為準。本次招聘崗位涉及到的專業要求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8年版)的專業目錄(見附件4)。
(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負有事業單位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處理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與本人有利害關系的;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六)本次招聘鄉鎮衛生院崗位,按桂人社發〔2011〕136號精神,實行“定編定崗不定人” 用人新機制,統一納入崗位管理制度和全員聘用制度管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已錄用為公務員、聘用為河池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2年(含試用期內)或未滿原報考崗位服務期限要求的;
6、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服務期、現役、錄(聘)用年限、辭退、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8年6月2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公開招聘基本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竟爭、擇優的原則;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考人員從2018年6月20日起,可登錄河池人才網(網址:http://hc.gxrc.com/)查閱崗位表。
報考人員對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等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環江毛南族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股聯系。
報名時間:從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環江毛南族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股。
(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和繳費
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及繳費的方式進行。考生報名時,在報名地點填寫報名登記表、誠信報考承諾書和錄入個人祥細信息。考生按所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提供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審查后退回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2018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戶口簿、小二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張、相關資格證書。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有關資格審查人員對考生提交的報名登記表及相關材料進行現場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當場直接交費,繳納筆試考試費50元。未繳納的,視為放棄報考。
在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單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報考人員所學核心課程與單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即可認為符合報考條件。由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自行舉證(見附件5)
(三)開考比例
原則上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不能低于1:3。對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崗位,招聘單位須于2018年6月30日16:00前提出申請,經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后方可開考。無人報考的崗位,將取消招聘計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