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蘇新沂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3人】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實施,進行結構化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計劃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出現放棄面試資格人員時,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領取面試準考證的時間、地點、面試人員名單在新沂政府網“信息公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版塊(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11&TabID=1)公布。2.面試。
面試成績為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面試實施單位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參加面試者繳面試費100元(特困應聘人員面試費用減免政策同上)。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應聘人員可通過新沂政府網“信息公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版塊(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11&TabID=1)查詢考試成績信息。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
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通知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體檢表須由主檢醫生審核后明確提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簽名,加蓋醫療機構體檢專用章或醫療機構公章。體檢結果由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
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五、公示
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新沂政府網“信息公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版塊(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11&TabID=1)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姓名、擬聘單位及崗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各項考試成績、總成績、排名,以及與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內容。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0301”崗位,“0501”崗位,“0502”崗位,“0503”崗位,“0801”崗位,“0802”崗位,“1101”崗位,“1102” 崗位聘用后的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0803”崗位聘用后的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0801”和“0802”崗位聘用后,須在兩年內取得相應中職及以上職業教育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上班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招聘工作進度請應聘人員及時上網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8922218
招聘考務咨詢電話:0516-88898399
招聘工作紀檢監察電話:0516-88895160
原標題:新沂市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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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