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吉安市遂川縣教育系統綠色通道暨跨縣調動公告
經縣政府研究決定,我縣2018年繼續開展教育系統 “綠色通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入對象
1、在遂川縣外工作的遂川籍教師;
2、在遂川縣外工作的非遂川籍教師,其配偶在遂川縣工作或屬遂川籍的。
二.調入我縣教師基本條件
1.調入人員必須是試用期滿的在編在崗正式教師;
2.任教2年及以上,大專及以上學歷(幼兒園教師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中專學歷),業務能力強,教學質量好;
3.政治思想表現好,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無違法違紀行為,身體健康;
4.男45周歲以下,女40周歲以下,其中省重點高中骨干教師年齡可放寬兩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2018年月日止。
三.調出我縣教師基本條件
服務期滿的正式在編教師。
調動程序
1、本人申請。符合“綠色通道”辦理條件的教師于7月25日前向縣教體局人事股提供如下材料,并用適當厚度抽桿夾將材料匯集成冊再加上封面及目錄(見附件3),超過截止時間將不予受理:
(1)《遂川縣教育系統工作人員調入(出)申請表》一式1份(附件1,原已提交相關資料的人員都必須重新填報本表)。
(2)《工作人員調動審批表》一式4份(附件2。在申請階段,本表僅做申請表的補充表用,不代表已審批同意調入(出)。調出單位、調出單位主管部門、調出單位所在組織人社部門需同意并加蓋公章,調入方不要蓋章,擬調入單位及有關信息暫不要填寫。以上空白信息待確定調入單位后,再予補充。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戶口本原件、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原件。
(5)畢業證原件、復印件。
(6)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7)本人非遂川籍而配偶在遂川工作或屬遂川籍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配偶工作單位的證明或配偶屬遂川籍的證明材料。
(8)政府(辦)或組織人社部門的招聘或安置文件復印件,復印件需調出方發文機關或人社局蓋章,注明“復印屬實”。其中通過公開招聘方式的提交招聘文件,“三支一扶”教師、特崗教師服務期滿通過安置方式的提交安置文件。
(9)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聘用合同,復印件需調出方人社局或檔案管理機構蓋章,注明“復印屬實”。
(10)所在單位的編制證的復印件或編辦出具的在編證明,復印件需調出方編辦蓋章,注明“復印屬實”。
(11)參加工作以來歷年的年度考核表復印件,需調出方單位、主管部門、人社局或檔案管理機構蓋章,注明“復印屬實”。
(12)調出單位出具的該同志無違紀違法、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所教學段、學科、單位所在區域的證明原件(見附件4)。
(13)工資轉正定級表復印件,需人社局或檔案管理機構蓋章,注明“復印屬實”。
(14)其他有關材料。
2.資格審查:縣教體局、縣人社局對申請人所提交資料進行審核,將合格人員的基本情況呈報縣委、縣政府有關領導研究。
3.考察:縣委、縣政府有關領導研究同意后,由縣教體局組織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法的情況、業務表現等,并調檔審查。
4.調動:由縣人社局、縣教體局辦理調動手續(調入人員僅含遂川縣的調入手續,其從外地調出的手續由其本人負責辦理;調出人員僅含遂川縣的調出手續,其它手續由其本人負責辦理)。
五.安置原則
1.調回的幼兒園教師安排在公辦幼兒園任教;
2.調回的義務教育階段教師按學段、按區域安排在相應對等的任教;
3.具有研究生學歷和曾在省示范性高中任教且遂川中學所需學科的教師安排在遂中任教,其他高中教師安排到遂川二中或第四高中任教,具體分配由縣教體局統一安排;
六.人員管理
申請調入人員調入本縣后,需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期滿后考核合格可續聘。
其他事項
后續相關信息請關注遂川人民政府網公示公告欄(http://www.suichuan.gov.cn/xwzx/gggs/index.shtml)。
原標題:關于開展遂川縣2018年教育系統 “綠色通道”暨跨縣(市、區)調動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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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吉安市遂川縣調入人員材料集冊(綠色通道)封面及目錄
遂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遂川縣教育體育局
2018年6月2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