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洛寧縣初級中學教師招聘公告【招30人】
為滿足我縣教育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社局、市編辦批準,決定面向社會為縣初級中學招錄聘用教師30名。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及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考試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縣紀委監察委的監督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具體組織,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二、報考條件
(一)資格與條件
1.具有現代教育理念,熱愛教育事業,品德高尚,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2.年齡要求:截止2018年6月30日,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出生年月:1988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00年7月1日以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00年7月1日以前)。
3.學歷要求:
應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經我國駐外使領館和教育部承認的國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4.教師資格要求:
應具有與報考職位層次、專業相應的教師資格(具有高層次教師資格的,可報考同專業低層次學段)。
5.現未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就業。
(二)報考人員除具備上述資格條件外,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
6.現役軍人;
7.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三、聘用職位、專業及聘用計劃
招聘初中教師,語文5人、數學4人、英語1人、思想品德3人、歷史3人、地理3人、物理3人、化學2人、體育4人、信息技術1人、生物1人。
四、招錄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辦法:報考人員采取個人網上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繳費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報名網址:洛陽人才網考試中心專區(http://www.lyhero.com/exam)。
2.網上提交信息時間:2018年7月6日09:00至7月9日17:30 。網上繳費時間:2018年7月6日09:00至7月10日17:30。
3.報考資格審查
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可于提交報名申請24小時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提交信息截止時間(7月9日17:30)之前,未進行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提交信息截止時間(7月9日17:30)之后,所有報考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人員應在提交信息截止時間前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4.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每人每科繳納考務費30元,兩科共60元。網上繳費可使用銀聯在線支付系統支持的銀行卡或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銀行卡。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的報考人員,在2018年7月20日09:00至7月22日14:30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6.具體網上報名操作方法到報名網站查看。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的,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補報。
7.農村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交考務費。擬免交考務費的報考人員將資料提交至洛寧縣政府一樓人社局人事股,提交資料時間:2018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18:00),提交資料內容: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及戶口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復印件)及戶口本。
8.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與聘用計劃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專業,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報考該職位人員,退還已交考務費。
9.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資格審查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二)確定加分對象及免筆試對象
1.加分對象
(1)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下列人員可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分的政策:
(1)參加2008、2009年洛陽市大學生村干部招錄計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寧縣農村連續任職滿3年考核合格且未進入公務員、事業編制的離任大學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寧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加10分;
(3)參加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在洛寧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學生),加10分;
(4)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優惠政策,服役期間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2分。另加分項目只計一次,不累計。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條件申請加分的考生,應提交以下材料:
(1)報考教師職位人員自行下載并填寫《2018年洛寧縣公開招聘教師加分申請表》(附件1)。
(2)“大學生村干部”(參加2008、2009年洛陽市大學生村干部招錄計劃)提交縣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寧縣農村連續任職滿3年考核合格且未進入公務員、事業編制的證明(附件2);
(3)“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交《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4)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志愿者提交共青團河南省轄市委、縣(市、區)委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附件3)及期滿考核合格證書。
(5)大學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事業單位招聘優惠條件認定表》(附件4)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