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嵩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招180人】
(三)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教育理論知識主要包括:教師職業道德與個人修養、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常規教學與教學實踐、新教育理念與新課改知識等;專業知識指專業基礎文化知識,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兩類。報考語文、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的考生,專業知識考文科綜合;報考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計算機的考生,專業知識考理科綜合;報考體育、音樂、美術的考生,本人在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中自選一類進行考試(考試成績按報考職位排名,即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不論選擇考文科綜合或是理科綜合,統一進行排名)。筆試作弊者,卷面成績視為零分。
3、筆試日期:2018年7月22日,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內容為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4、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卷面成績=教育理論知識卷面成績×50%+專業知識卷面成績×50%
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加分
5、筆試成績將于嵩縣人才網進行公布。
(四)面試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
根據各職位聘用計劃數,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者均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采取適當方式予以公布。筆試作弊或缺考者,不列入資格復審范圍。
2、資格復審辦法
采取現場復審并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屆時考生填寫《嵩縣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面試資格審查表》(見附件6)一式2份,并提交相關材料(相關材料復印件一式2份,附表后)。
3、資格復審應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
(1)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2)畢業證(國外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無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且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全套));
(4)招聘職位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
(5)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嵩縣公辦中小在編教師和特崗教師不得報考)。
4、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登陸嵩縣人才網查看本次招聘的有關信息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面試(滿分100分)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面試通知為準。
1、面試采取試講的辦法進行;
2、試講內容采取從我縣現行教材中隨機抽課的方式確定。考生備課15分鐘后,講一節與申報專業相一致的微型課(15分鐘以內)。
3、其他要求
(1)考生面試結束后評委進行現場打分(采取體操評分辦法:在每位評委打分的基礎上,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計算出成績(4舍5入,保留2位小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形不成競爭的,組織現有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不予聘用。
(六)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筆試成績高低、學歷層次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和擬聘用人選。
總成績將在嵩縣人才網予以公布,請屆時登陸查看。
(七)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擬聘用計劃1:1.5的比例(四舍五入)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社會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河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以及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的通知》(豫教資辦〔2017〕4號)等規定的內容執行。
體檢相關事宜將通過嵩縣人才網進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請考生屆時登陸查看。
(八)考察
對于體檢合格人員,根據總成績,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考察人員。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的有關規定和辦法,對進入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同時進行資格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職位空缺,可從報考同一職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資格復查合格者,按招聘職位計劃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即確定為新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實行崗位管理。
新聘用人員在聘用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報到,不服從分配或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應在所聘單位服務滿5年后方可流動。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報考職位聘用,不允許跨職位調劑聘用。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項,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或補充。
其他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379-66312028(嵩縣人社局)
0379-66317782(嵩縣教育局)
原標題:嵩縣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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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縣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6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