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曲靖市第一小學招聘(編制外)政府購買合同制教師公告【招32人】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和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消除大班額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需公開招聘(編制外)政府購買合同制教師32名,經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范圍和對象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教師資格證且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詳見《曲靖市第一小學2018年公開招聘(編制外)政府購買合同制教師計劃表》,以下稱《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曲靖市第一小學2018年公開招聘(編制外)政府購買合同制教師計劃表》,該計劃表見附表。
三、招聘公告的發布
經曲靖市教育局審核同意的曲靖市第一小學2018年公開招聘(編制外)政府購買合同制教師實施方案,曲靖市第一小學2018年公開招聘(編制外)政府購買合同制教師崗位計劃表及相關招聘信息均通過曲靖市教育局網站、曲靖市第一小學網站(以下稱規定網站)向社會公布。考生可通過規定網站查詢招聘相關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本公告所附相關材料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被單位除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在以往公務員招錄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試用期內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資格復審時仍未取得畢業證及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證書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比例及年齡條件
(一)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須達到1∶3比例方能開考,否則,須按比例遞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0年7月9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到2018年7月9日止。
六、崗位要求
(一)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教學崗位須相近,所學專業須與招聘崗位相同。
(二)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外語與英語,體育和體育與健康的視為同一學科。
(三)持有高學歷、高層次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報考低層次教學崗位的,所學專業須相同、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教學崗位相近。低學歷、低層次教師資格證的人員不能報考高層次教學崗位。
七、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允許代報,與《曲靖市教育局直屬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同時報名。兩類招聘崗位都申報者,必須報同一層次同一學科崗位。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共3天。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地點:曲靖市政務中心市教育局窗口(南城門珠江源大劇院)。
(三)報名要求
1.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報考人員填報個人信息時要認真閱讀本招聘公告。報名時本人現場填寫《曲靖市第一小學2018年公開招聘(編制外)政府購買合同制教師報名表》和《考生誠信承諾書》一式兩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1張。所填報的報名信息要真實、有效并對其負責,對不具備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本次報名等相應資格,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2.崗位要求具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或戶口遷移證,現場報名時必須持有,否則報名不予通過;對于未還清助學貸款暫扣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的考生(含原因未能及時發放相關證件情況),可由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等各類證書的復印件(由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由報考人員寫出書說明其理由,在領取準考證時必須交驗所缺證件原件。不能交驗所缺原件的一律不發放筆試準考證,不允許參加筆試考試;2018年應屆畢業生,還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需按要求提供就讀出具的學歷學位及學歷性質等證明或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打印件和本人學歷獲取書方可報名,若通過筆試、面試進入體檢、考察環節時,必須提供其該崗位所需證書的原件。
3.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所載專業名稱全稱必須與招聘專業一致,專業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或連接詞互換,或多、少一個“學”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寫不同等差別的視為同一專業,但連接詞增減不視為同一專業(如計算機信息管理和計算機與信息管理不能視為同一專業)。
若招聘崗位需求專業后面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考生畢業證所載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需求專業一致(含括號內專業方向說明);若招聘崗位需求專業沒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但考生畢業證所載專業后面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
多個學歷證書間的學歷信息不能交叉使用;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所載的專業名稱為準,與學位證無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