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吳興區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招10人】
為切實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及省財政廳等5部門下發的《關于開展2018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8〕18號)文件,經研究決定,我區2018年繼續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現將定向培養招生(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養對象
參加2018年全國統一高考,并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吳興區戶籍(包括開發區、度假區),立志為我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服務,并與定向培養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
二、定向培養計劃
2018年全區計劃定向培養招生(招聘)總數10名,其中臨床醫學專業本科2名,中醫學專業本科2名,臨床醫學專業專科6名。
各專業定向培養招生(招聘)計劃與各承辦院校具體情況詳見《2018年吳興區定向培養招生(招聘)計劃及承辦院校》(附件1);各崗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信息詳見《2018年吳興區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錄與招聘
2018年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定向培養工作實行招生與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面向湖州市吳興區戶籍參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考生,以區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專科均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本科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專科各專業最低投檔線成績不低于第三段分數線。
招錄與招聘工作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我區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吳興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以下簡稱區衛生計生局)。
(二)組織體檢。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按普通高校錄取程序劃定的考生名單(人數為招生計劃數的1.2倍)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規定執行,其中醫學類專業不招收色覺異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弱或色盲考生請勿報考。區衛計行政部門即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疑義,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考生體檢費用自理。
(三)公示。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到低分的原則(如總分相同按高考數學成績優先的原則),按照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公示對象,并在吳興人力資源網(www.wxrl.com.cn)公示3天。
(四)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公示無異議的,考生與有招聘需求的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
區衛生計生局將已簽訂協議書的考生名單報各相關招生院校,由省教育考試院和各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五)其他事項。在體檢和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考生需出示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原件,復印件一份在簽訂協議時交區衛生計生局備案。在招錄招聘過程中自動放棄的考生需提供考生監護人及本人簽字的自動放棄承諾書及簽字者身份證復印件。
四、學習費用
根據省、市關于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委托培養的基層社區醫生在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業滿5年(不含規范化培訓時間)后,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等按照省衛生廳、省教育廳、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09〕82號)和省財政廳、省衛生廳《關于下撥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補助資金的通知》(浙財社〔2010〕201號)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五、就業與待遇
(一)2018年入學的定向培養生需按期畢業,經考察合格后到簽訂協議的基層社區服務機構工作,并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二)定向培養生在簽訂協議的基層社區服務機構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期限(不含規范化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年,同時需在用人單位聘用之日起三年內(二個考試周期)取得醫師執業資格,否則由聘用單位解聘。
(三)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醫師規范化培訓,并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四)2018年入學的定向培養生畢業后不到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基層社區服務機構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培養生的相關待遇。
六、咨詢與監督
本次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工作接受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六紀檢監察組監督,監督電話:0572-2072183。
招生(招聘)相關環節信息可登錄吳興人力資源網(www.wxrl.com.cn)查詢。咨詢電話:0572-2289770(區衛生計生局)。
原標題:吳興區2018年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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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吳興區定向培養招生(招聘)計劃及承辦院校.doc
吳興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6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